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经国务院同意,从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针对恢复收费的相关热点问题,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做出解答。
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依法实行分类服务和保障: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政策。其中,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可以使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二是对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收费标准如何定?
据新华社报道,取消省界收费站前,通行费收费大多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行驶19公里和21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取消省界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省界站收费站后,实交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后分别为9.03元和9.98元;比取消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此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货车由于从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涉及到收费标准的调整,但总的费额是不增加的。
如何避免“一次通行,多次收费”?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部分地区在系统转换磨合期出现了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突出问题,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困扰。
对此,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系统问题“清零”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改了发现的问题;启动了系统优化工程。同时,为满足公众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ETC“费显”工程。目前,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都可以显示本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就车主们关心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转换磨合期中出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出行体验感能否提升、出行应做好什么准备等热点问题一一回应如下:
针对取消省界收费站初期,ETC系统的故障问题,做了哪些调整和改善?是否已经稳定?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在系统转换磨合期出现了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问题,给公众出行带来了困扰。对此,我省按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全面排查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开展了系统问题“清零”行动,启动了系统优化工程,努力实现系统精准计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总的来看,公众关注的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实现了“一次通行、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一张票据”。不过,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系统,恢复收费后仍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为此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了技术保障机制、制定了详细预案,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欢迎广大司机朋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请拨打12328及时反映,交通运输部门将迅速整改完善,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全程费额是否能一次显示?
车主能够在出口车道显示屏第一时间获知当次通行的全程费额,保障公众明明白白消费。由原来的分段计(收)费模式调整为一次性汇总收费模式。
一次通行还会不会收到多条短信?
已办理短信包月消费提醒的车主在驶出高速公路后的6天内将收到ETC通行高速的账单通知,一次告知该次行程的扣费总额,一次通行收到多条手机扣费短信的问题得到解决。
通行费电子票据能否一次汇总?能否不用打印,直接报销?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规范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便利ETC客户和受票单位电子票据财务处理,4月27日,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优化完善了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相关流程,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针对收费公路分段建设、经营管理者多元等特性,《公告》提出,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可以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
案例: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按照《公告》规定,为便捷财务处理,ETC客户在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0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160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在符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货车计费有没有优惠?
安装ETC的四轴货车车主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在未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的路段享受通行费8.6折优惠;已开展的路段,按两种优惠方式中优惠幅度最大的执行,同时继续享受ETC基本优惠政策。四轴专项作业车参照享受。此优惠政策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退费处理是否快捷?
出现异常扣费情况,车主通过“九州ETC”小程序,填写相关退费信息,提交后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处理。
使用ETC通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果安装了ETC却不能正常通过ETC车道,绝大多数情况是车主的ETC设备故障或行车速度过快造成。
例如:
1.使用储值卡的ETC用户储值卡余额不足可能造成扣费失败从而不能正常通行。
2.经过ETC车道时,跟车太近或车速过快,造成无法正常读取车辆信息。
3.OBU脱落或松动造成失效。
4.安装的ETC设备未正常激活。
5.没有安装完整的ETC设备,只办理了ETC卡,没有安装ETC车载装置(OBU)。
6.使用ETC的货车,没有经过入口超限检测车道进行检测或检测不能通过。
7.ETC卡签存在异常(如“黑名单”等)
另据南方都市报,佛山市域含佛江北等5条高速在内的高速公路均将同步恢复收费。恢复收费后,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将有什么新的体验?佛山各收费站的相应准备工作推进得如何?
5月4日,南都记者从佛山市交通、公安、路桥公司、省联合电服公司等相关单位了解到,自4月25日开始实车测试至今,全市5条高速公路出口产生了236万条模拟交易记录,数据显示系统运行总体良好,此外,各单位已有相应准备,确保市民通过收费站时不会耽误太多时间。
记者还了解到,恢复收费后,ETC车辆途经高速公路ETC门架时,门架通过ETC车载设备自动记录车辆行驶路线及通行费用,但不显示金额也不扣费,待车辆行驶至出口车道时,在车道费显屏上显示全程金额并一次性完成扣费,真正实现“一次行程、一次扣费、一个账单、一次告知、一张票据”。(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华社、武汉晚报、贵州交通、南方都市报)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