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前,黑龙江省报告的4月9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4岁男子郭某明,因“无法确定是否与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或确诊病例、轻症病例等发生过密切接触”、感染源成谜而引发关注。
4月11日晚间,哈尔滨市召开疫情防控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就此病例的感染溯源情况进行通报。发布会称,郭某明与其女友、无症状感染者王某苓不配合流调工作,给追溯传染源、查清密切接触者带来极大困难,公安机关已第一时间介入并开展立案调查。经哈尔滨市疾控中心与公安侦查机关联手调查,王某苓的女儿曹某可能接触境外进入哈尔滨人员所污染的环境致病,进而导致家庭成员集聚感染。
发布会介绍,曹某与韩某为楼上楼下邻居,韩某于3月19日从美国抵哈尔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双方共同居住生活在此。韩某3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阴性,抗体检测IgM、IgG均为阴性,4月3日核酸检测为阴性,遂解除居家隔离。郭某明发病确诊后,进行溯源分析时发现,曹某与韩某存在感染可能,所以,又于4月10日和11日,再次对韩某进行了两次抗体检测,其中,IgM均为阴性,IgG均为阳性,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经现场模拟调查分析,韩某与曹某共同生活在一个可能污染的环境,具备传染条件。
与确诊病例郭某明有密切接触的女朋友王某苓,王某苓的女儿曹某,曹某的男朋友李某,均于4月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他们发病前两周均无武汉、湖北、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及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
王某苓,女,54岁,无业。常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道里区富力江湾和道外区宝宇天邑澜湾三地;曹某,女,33岁,无业,常住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澳洲风情园、道里区富力江湾小区;李某,男,32岁,个体经营,常住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澳洲风情园。3月26日,因女儿曹某发热,王某苓与郭某明曾共同前往富力江湾小区女儿住所。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提到,4月10日哈尔滨新增一例本土确诊病例,为87岁陈姓男子,陈某的临时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南街与郭某明的常住址道外区宏伟路相交,发病前两周亦无武汉、湖北、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及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
不过,黑龙江省卫健委早前通报并未将陈某与郭某明做明确关联,但提到在3月29日17时许,陈某与家人及儿子的三位朋友一起用餐,儿子朋友中有1例确诊患者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
在4月11日的发布会上,陈某被明确为郭某明的密切接触者。
发布会提供了一组数据,截至11日下午3时,已排查追踪到相关密切接触者456人,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55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01人,并将持续强化医学检测措施,确保被隔离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对涉及到的住宅小区单元、有关活动场所也采取了封闭管控、终末消毒等措施。
澎湃新闻对比发现,最新排查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总数,较4月10日首次通报郭某明等4人情况时已骤然增加。
“郭某明及王某苓,在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有故意隐瞒病情和真实行程的行为,导致卫生防疫机构无法及时全面掌握其行动轨迹及相关信息,无法形成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给追溯病毒源头、查找密切接触者、切断传染源带来极大困难。”4月11日,上述新闻发布会介绍道,公安机关接到线索举报后,已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密切接触人员和回溯其活动轨迹,已经确认郭某明及王某苓涉嫌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黑龙江省卫健委早前通报郭某明情况时称,4月7日,郭某明到市二院就诊,体温37.2℃并伴有咳嗽。在发热门诊CT室检查后到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而在4月11日的发布会上,其当日情况为:体温37.5℃并伴有咳嗽等症状,肺CT显示纵隔内可见多个淋巴结影,双肺可见多发片状磨玻璃密度影及网格影,边界模糊,双侧胸膜肥厚,被收至该院隔离病房。
值得一提的是,4月9日至4月10日24时,哈尔滨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例。根据哈尔滨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变化,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原定4月17日初中毕业学年开学向后推迟,视疫情变化情况另行通知开学时间。已于4月7日开学的高中毕业年级继续上课,各区、县(市)、各高中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文/钟煜豪
编辑/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