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浙江3人非法捕杀果子狸梅花鹿等野生动物 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2-27 23:26

-00微信图片_20190125154503副本.png

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月27日,杭州中院受理由杭州市检察院提起的被告叶某、涂某、许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浙江法院受理的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杭州市检察院起诉称,2018年9、10月至2019年5、6月期间,叶某、涂某、许某等三人单独或分别结伙,在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范围的野外山林,在禁猎期采用自制火药枪射击、自制弹簧套埋设陷阱、夜间照明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包括梅花鹿、野猪、黄麂、果子狸、野鸡、竹鸡、棘胸蛙等。其中,梅花鹿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麂、野猪、果子狸、竹鸡、野鸡、棘胸蛙等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评估计算,被猎杀的野生动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8300元。2019年12月27日,三人被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叶某、涂某、许某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483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保护野生动物”呼声强烈。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危及群众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打击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是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效果的重要环节。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

【版权声明】本作品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
校对/李鑫

相关阅读
猎杀野生梅花鹿?刑罚+赔偿+修复
检察日报 2024-07-01
男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获刑
法治日报 2024-02-19
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盯上动物园、马戏团
央视网 2023-02-24
Qnews|私家车见警车突然减速 民警从后备箱查出果子狸猪獾死体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1-06
停止伤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走向升级
检察日报 2022-12-22
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屏障
人民日报 2022-09-01
野生动物层层加价卖至两广 “总经销”今年已交易死体果子狸等5000余斤
成都商报 2022-08-12
Qnews|四川一男子被判“劳务代偿”生态损害赔偿:义务劳动3年参与公益活动1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09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