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凌晨,位于湖南省邵东县境内的湖南宝电群力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两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85.2万元。11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已经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宝电群利煤矿公司董事长谢某、宝电群利煤矿公司总经理龙某等7分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湖南宝电群利煤矿有限公司位于邵东县境内,前身为湖南省群力煤矿, 2010年3月更名为湖南宝电群利煤矿有限公司,公司先后任命谢某为董事长、龙某为总经理、王某为安全副矿长、王某老为生产副矿长。2018年1月12日,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批复宝电群利煤矿公司“批准启动技改工程,同时,严禁煤矿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活动”。
但自2018年4月13日至5月8日,该煤矿却违法组织生产出煤2600吨。2018年5月9日2时30分,当班(晚班)作业人员在4127工作面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作业人员5人死亡,两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85.2万元的重大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谢某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的情况下,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在原砂石井组织非法生产,以掘代采;将井下安全生产工作承包给无资质的人员,未将“项目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以包代管,致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4127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甲烷传感器;疏于管理,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龙某系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原砂石井,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的情况下,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组织并参与原砂石井41采区非法生产,且研究并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唐某系项目部负责人,对原砂石井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没有取得承包资质,明知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仍在原砂石井41采区非法组织生产,违章指挥安排4127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以掘代采,安排不具备爆破作业资质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2019年1月7日9时许,被告人唐非洲、段绩皇、袁瑞方到邵东县公安局投案。2019年4月1日8时许,被告人王成松、王成老、龙规元到邵东县公安局投案。
另查明,5名死者的赔偿款已全部赔偿到位。
邵东县法院认为,谢某、龙某、唐某、段某等7名被告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致5人死亡、二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85.2万元的重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死者的损失已得到了全部赔偿,对7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以谢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龙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其余5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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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