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2019年1月21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提出纠正意见。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19年11月1日依法撤销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2019年11月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裁定向郑俊怀送达,同日,已对郑俊怀收监。
日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依据萨拉齐监狱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作出的两次减刑裁定均不当,法院建议依法予以纠正,郑俊怀被撤销减刑。此外,郑俊怀需继续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期从2019年11月4日至2022年2月16日。
此前,郑俊怀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判6年,两次减刑后于2008年9月刑满释放。目前,郑俊怀于昨日被带走。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到,根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于2005年12月30日作出(2005)包刑二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郑俊怀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郑俊怀不服,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21日作出(2006) 内刑二终字第21号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对被告人郑俊怀的定罪量刑部分(刑期自2004年12月18日起至2010年12月17日止)。
判决生效后,郑俊怀于2006年5月22日被交付执行。服刑期间,郑俊怀两次被减刑。
不过,2019年1月21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院对罪犯郑俊怀作出的上述两次减刑裁定不当,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建议依法重新审理。最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19年11月1日依法撤销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2019年11月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裁定向郑俊怀送达,同日,已对郑俊怀收监,将继续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期从2019年11月4日至2022年2月16日。
郑俊怀简历

1974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
1974.01—1975.11在呼和浩特市农林局政工科工作。
1975.12—1979.12任呼和浩特市国营畜禽场副书记、厂长。
1980.01—1982.12在呼和浩特市奶牛公司招待所工作。
1983.01—1993.05任呼和浩特市回民奶食品厂厂长。
1993.05—2004.12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CEO。
2004年12月, 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入狱,
2005年12月31日,被判刑6年。
2008年9月,刑满释放(两次减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