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18时49分,一辆5路公交车行驶在解放路桃源街附近时,突然停在马路边,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带走一名女乘客。车上视频监控显示,事发时,这名女乘客带着孩子站驾驶室旁大声质问公交驾驶员,在车子驶离站台,已行驶到马路上后,她突然伸手拉拽了一下方向盘。
事发:女乘客带着孩子拉拽公交车方向盘
昨日10时许,记者联系到当事驾驶员石磊。“当时车子是从青泥洼桥开往傅家庄方向。”石磊告诉记者,事发前车子都是正常行驶,他没注意该乘客何时上车,当车子行驶至桃源街站时,有不少乘客下车,而车子驶离站台20多米后,突然一名女乘客走向了驾驶室站在他旁边,身边还带着一个六七岁大的女孩。“她站在我身边说报站器坏了,导致她没能及时下车。”石磊说,当时女子情绪有些激动,把孩子放在一边就和他理论起来。该乘客声称报站器报错了站,没有准确地报出桃源街站,要求立即下车。“我当时没和她说话,就是抬手示意不能停车。”石磊说,按照规定,车子驶离站台后是不允许停车的,而且当时车子已经驶上了马路,他便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几秒钟后,女子突然上前扯拽了一下方向盘,还不住地说:“我让你停车,你为什么不停。”石磊第一时间踩下刹车,将车子缓缓停在路边,“当时车上还有不少乘客,我担心她情绪激动,可能还会有过激举动,就赶紧停车。”石磊说,公司针对车上突发情况进行过多次培训,他既没有与该乘客争吵,也没有动手,而是停车报警。
处置:辖区派出所已经将该女子带走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了事发时公交车上的视频,事发过程不到一分钟,在18时47分50秒,公交车停在桃源街站,陆续有四五名乘客下车,在车子已经启动后,一名穿黑色衣服女子拉着一名红色上衣女孩从车厢后侧走出。
该女子走到驾驶室旁时,车内报站器已经播报声音为“下一站群英巷”。女子大声说了几句,其间石磊只是说了一下车站信息,女子把孩子放在一边,突然上前拽了一下方向盘。石磊表示,当时车上的报站器没有任何问题,很多乘客在桃源街站也正常下车。
“当时这名乘客的家人好像就在桃源街站等她,看车子停下来后,立即跑了过来。”石磊告诉记者,当时该乘客的家属隔着车窗指责她“当着孩子面怎么能做这样的事”“不懂法”。“停车后我们都没有说话,就是等待警方到来。”石磊表示,当晚辖区派出所将该女子带走。石磊表示,他刚刚干了两年多公交驾驶员,还是首次遇到这种情况。
惩处公交车上危险行为已适用刑法规定
在过去的一周时间内,本市已经发生第二起影响公交车安全驾驶的危险行为。
9月6日12时30分许,1101路公交上,一名女乘客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公交驾驶员发生争执,并发生推打驾驶员的行为,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将女子带离。6日20时56分许,大连公安新浪微博通报此事,并表示该女子已被甘井子分局刑事拘留。
而在此前,本市也曾发生多起乘客与公交驾驶员发生争执,发生抢夺方向盘、厮打驾驶员等影响公交车安全行驶的危险行为。
惩处这种影响公交安全行驶的危险行为目前已经适用于刑法规定。
2018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表示: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明确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严格侦办查处。
今年7月30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防止侵害道路公共交通驾驶员的决定(草案)》,其中明确规定:乘客在道路公共交通车辆行驶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和有关指导意见予以惩处。
此外,《决定》还提出,道路公共交通驾驶员(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客运车辆的驾驶员)遭到侵害安全驾驶行为时,可以采取有利于司乘人员安全的避险措施。
对正在进行的妨害道路公共交通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同乘人员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报警。
该决定已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