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安女硕士车主坐奔驰引擎盖维权引起广泛关注后,一时间效仿者接踵而来,4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网传湖南长沙凯迪拉克女车主也效仿坐在4S店展车上进行维权。
网传视频当中显示,一名女子坐上凯迪拉克车的引擎盖维权,称自己三年前的购车日期“被提前”三个月,导致质保期限及其他服务也被缩短三个月,问题至今未解决,女车主描述的车购买于2016年6月,贷款3年期购买,目前车贷还未还完,车就已经过了质保期。
记者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湖南长沙市恒信凯凯迪拉克4S店进行实地采访,该4S店市场部经理对记者承认了相关视频内容发生地点就在其4S店的展厅内,目前与该维权女车主正在协商当中,双方的诉求和方案存在一定争议。
恒信凯4S店方面对此表示,“国家三包规定肯定是按照发票日期计算的,客户当时在其他店可能存在沟通中的误会。客户到我店也是没有沟通,直接开闹,后在警察和工商协调下,才反馈此事。延保情况现在已解决,严格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上汽通用方面对此向记者表示:首先这件事是经过法院审判对方败诉的,我们尊重这个结果;其次,车主任何权益都不受影响。
对于4S店方面的回应,维权方李某(化名)依然坚持对其提出7点问题进行解答。
系维权车主妻子上阵
4月20日,记者来到长沙市恒信凯凯迪拉克4S店实地走访,发现目前该店并未受到维权事件的过多影响,周六时间依然有部分消费者到店看车,似乎并没有收到网上传播的视频影响,记者现场询问了看车消费者,对方表示自己没有关注相关视频。
坐上红色凯迪拉克的女事主
该4S店市场部经理对记者表示,4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确有一名女性车主,带着几位同伴来到4S店,一开始询问销售经理在不在,被当时在店店员告知不在场后,女性车主随即爬上当时位于展台中间部位的一辆展台上开始了视频上的维权行为,该车主的随行人员开始拿手机拍摄其行为。
“由于女子情绪激动,加上西安维权这个事刚成为热点,我们的店员并未强行驱赶,而是选择报警处理。”该市场经理对记者表示,“大约十几分钟后,该女士被到来的民警劝离展车。”
记者在4S店内看到了张女士坐上去的一辆红色凯迪拉克
他还对记者表示,对方似乎有备而来,当店员还在与该女士沟通时,随行人员一直进行拍摄,然后网上已经开始传播相关的视频和文章,并且指出实际车主为李某。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车主李某,根据其描述,视频当中女性为其妻子张某(化名),由于李某没有驾照,张某是该车辆的实际日常使用者,因此才会是由张某出面进行维权行为。
该案件的判决书
张某对记者表示,原本与恒信凯此前已经有过诉讼行为,当时其认可了法院的判决,因此才会在判决后的1年时间里,没有再去找恒信凯维权或吵闹,此次维权基于前不久去到临近的4S店处理故障时,被告知已经过了质保期,因此觉得此前受到了欺骗,从而选择了视频当中的维权方式。
张某表示,觉得受到了欺骗,因此才会情绪爆发,本次维权并不提出延保或经济上的补偿,而是希望得到经销商和企业的合理解释,对此其提出以下7点疑问:
1、上汽通用售后管理系统为什么保修开启日期与我实际购车日期相差三个月?
2、4S店为什么用他人信息提前三个月开通安吉星?
3、4S店虚假上报销售信息,通用凯迪拉克厂商是否默许?
4、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7月8日,该车还发生了什么别的事情?
5、4S店虚假上报销售信息骗取厂家奖励,通用凯迪拉克是否默许?
6、为何销售顾问承认了骗过我,但法院认为不构成欺诈?
7、请相关部门、相关专家解释,4S店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针对张某提出的问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淡宁对记者表示,从法律上,法官审理案件的时候,这些问题应该都已经问过了,答案在《庭审笔录》中应该都有,所以现在也没有义务再另行回答。
原因: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记者的调查发现,本次维权事件与西安和兰州奔驰维权事件不同之处在于,这是一桩旧案,2016年6月底,李某在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19号的恒信心凯汽车4S店购买了一台凯迪拉克的车,根据李某描述离家较远地购车原因是因为离工作单位较近。
该车日常使用者张某在随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的安吉星服务已经被提前开通,之后,张某联系4s店工作人员,被告知是“销售人员不小心开通的”,并帮助她重新将安吉星服务开通。
两个月后,张某将车开到另一家4S店做首次保养服务,在该4S店反馈的消息是该车型在凯迪拉克内部系统上已经登记过一次。
根据张某在网上公布的与恒信凯4S店某销售经理的聊天记录显示,2016年10月30日,该销售经理称已经给张某一年延保,“开证明已经没有任何含义了”;2016年11月25日,上述销售经理称“财务盖章比较麻烦,还需要点时间”;2016年12月12日,其又称“保修是开票日期往后推三年,这个车子受厂家保护,因此我们不会给提供任何证明,因为不能代表任何东西,而且你完全无需担心。”
多次讨要证明无果,车主李某将恒信心凯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并退还原告购车款220000元以及购车款的三倍赔偿660000元。
据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7)湘0111民初7179号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上海通用汽车特约售后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及上海通用经销商零售业务管理DOSS均显示,涉案车辆于2016年3月31日出售给案外人刘某,保修开始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该车安吉星服务于2016年3月31日开通。
判决书显示,该案件审理已经终结
原告在得知上述信息后,与凯迪拉克售后、安吉星客服及被告的员工进行了沟通。在庭审中,被告陈述其为完成汽车厂家的销售任务而在厂家的车辆销售监管软件中虚拟涉案车辆于2016年3月31日销售出去,进而获得厂家的返点。
关于被告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虽然被告将涉案车辆进行了虚拟交易,但涉案车辆本身的质量和状况并未受到影响和损害,被告并未就涉案车辆本身告知原告虚假情况或者隐瞒了真实情况,不足以导致原告是否决定购买本案销售车辆,并未对原告所购车辆的质量、使用造成实质性障碍,故被告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此后李某没有选择上诉。汤淡宁对记者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目前已经没有协商的空间。
编辑/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