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降险除患”春季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北京市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管严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近日,两名当事人因在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被怀柔消防依法处罚。
近日,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深入前茶坞村,对一处村民自建经营性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一名租户为贪图方便,擅自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于楼层疏散门厅内。疏散门厅是人员紧急逃生的关键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疏散空间,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一旦起火将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经现场核查确认,该租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租户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讲解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的危害,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电动自行车移至室外指定安全区域停放。同时,依据消防法相关条款,怀柔消防依法对该违规个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在聚焦出租房隐患整治的同时,怀柔消防同步加大高层住宅小区安全监管力度,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从严查处。4月2日,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某小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该建筑为14层高层建筑,疏散通道直接关乎整栋楼居民的逃生安全。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居民进行劝阻,要求立即移除违规停放车辆,但该居民拒不改正。
该居民的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规定。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怀柔消防提醒: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定时炸弹”,春季天气干燥、火灾风险攀升,请市民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汪浩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