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铜峡谷隐居着塔拉乌马拉人,他们在90年代穿着几乎不能称之为鞋子的自制拖鞋,轻松打败穿着现代跑鞋的专业跑者,却在惊艳世界之后从人们视野中消失。
美国记者克里斯托弗·麦克杜格尔跨越美墨边境,寻找昨日的传奇,只想搞清楚:为什么塔拉乌马拉人穿着简陋拖鞋,能在崎岖不平的山径上轻松奔,而我们穿着高科技跑鞋跑在平整的路面上,仍然无法摆脱伤痛?
这场冒险最终抵达的答案是——我们天生就会跑!
《天生就会跑》讲述了一个仿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真实故事,腾空出世就在全球掀起一阵热潮,畅销超过150万册,列入亚马逊推荐一生必读的100本书,改变数十万人的生活方式。
以下是克里斯托弗在《天生就会跑》中的自述(受限于篇幅有所删减)。
一切的一切,都源于2001年1月,我问医生:
“为什么我的脚会疼?”
我找了全美最权威的运动医学专家,因为我的脚底疼得仿佛被一根看不见的冰柱刺穿了一样。一周前,我在积雪的乡村路面上轻松地慢跑三英里,忽然感到右脚传来钻心的疼痛,不禁叫出声。终于站稳之后,我脱下鞋子察看情况。我以为肯定是插在雪里的钉子或尖锐石片扎破了脚底,却发现上面根本没有血迹,鞋袜也没有破洞。
“是跑步造成的损伤。”几天后,乔·托格医生在费城的诊室里告诉我。托格医生是运动医学领域的奠基人之一,他跟同行合著的《跑步运动员》详尽分析了跑步可能造成的所有损伤,还配有透视图片。看到我一瘸一拐的样子,他给我做了X光透视,诊断结果是骰骨损伤。那是一块跟足弓平行的骨头,而在此之前,我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
“但我的运动量并不大呀,”我说,“隔天跑两三英里,还不是在柏油路上,是乡间土路。”
那也没有用。“人类的身体结构不适合承受跑步带来的压力,”托格医生回答,“特别是你的身体。”
克里斯托弗·麦克杜格尔
他的意思我当然清楚。我身高一米九三,体重一百零四公斤,经常听人说,我这副块头就该去做篮球运动员或是总统保镖,不应该在人行道上跑步。四十岁之后,我才渐渐体悟出他们的意思:练习长跑五年来,我已经两次小腿肌腱撕裂,多次跟腱拉伤,两只脚踝交替扭伤,足弓经常疼痛。很多时候,我下楼都不得不踮脚倒着走,因为脚后跟实在疼得厉害。现在,我脚上最后一块完好的骨头也要跟我作对了。
奇怪的是,我做其他运动时从来不会受伤。作为《男士健康》和《时尚先生》杂志的专栏作者,我的工作有很大一部分都与半极限运动有关。我曾在四级激流上冲浪,踩着滑雪单板滑下巨型沙丘,骑着山地车穿越北达科他州的荒野地带,还曾在三个战区为美联社作战地报道,在非洲治安最糟糕的地区待过好几个月,全都毫发无损。这一次,我只是在路上慢跑几英里,就脚疼得在地上打滚,像中了枪似的。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要是在其他运动领域,如此高的受伤率足以将我判定为不适合这项运动。而在跑步界,我的情况再正常不过。不正常的反而是极少数从来不受伤的跑者。百分之八十的跑者每年都会受伤。不管你体重是大是小,速度是快是慢,距离是长是短,都有可能伤到膝盖、胫骨、跟腱、髋部和足跟。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种新技术能降低跑者的受伤概率。近三十年内,人们发明了用微电子芯片自动调节支撑方式的跑鞋,但是跑者依旧那么容易受伤。受伤的概率没有变化——若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受伤率实际上反倒上升了,例如跟腱受伤的概率就增加了百分之十。跑步似乎成了健身领域的酒后驾车:你或许在短时间内可以侥幸逃脱,甚至获得乐趣,但灾难就在转角处等你。
“所以我什么都干不了了?”我问托格医生。
他耸了耸肩。“你可以继续跑,但迟早会再接受治疗。”
“想听听我的建议吗?”托格医生最后说,“买辆自行车吧。”
我谢过他,答应听从他的建议,但一出门就去找其他医生。
这样做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固执,甚至不是因为我有多喜欢跑步。尽管已经二十年没重读《盖普眼中的世界》了,但我从未忘记书中的一处细节:主人公盖普在每个工作日中午都要冲出门跑上五英里。跑步是一种独特体验,它融合了人类的两种原始冲动:恐惧与快感。无论是害怕还是快活,我们都会去跑步。既是奔跑着逃开不幸,也是奔跑着追寻幸福。
境况越是糟糕,我们就越拼命奔跑。美国的长距离耐力跑运动经历过三次大起大落,每一次兴起都是在国家遭遇危机的时期。第一次是在大萧条时代,两百多个跑者每天跑四十英里,跨越美国本土全境,同时掀起一股浪潮。之后渐渐平息,在70年代初卷土重来,当时的美国人刚刚经受越战、冷战、种族暴乱、一名总统犯罪和三名领袖遇刺的打击。第三次则是在“9·11”过后一年,越野跑忽然成了全美发展势头最猛的户外运动项目。这三次也许是个巧合,但也许是因为人类心理存在某种开关机制,意识到危险来临时,就会激活最原始的求生本能。在缓解压力和营造快感方面,跑步甚至比性更有作为。人类天生就具有奔跑的欲望,需要做的只是将它释放出来。
所以我寻找的,不是昂贵的矫正鞋垫,不是按月服用的止痛药,而是既释放奔跑欲望又不至于受伤的方法。
但是究竟为什么呢?羚羊从来不会患胫骨骨膜炎,狼的膝盖也不会活动不畅。我也不相信会有百分之八十的野马每年因奔跑受伤而丧失行动能力。我不禁想起罗杰·班尼斯特讲过的一个寓言。班尼斯特是位临床医学研究员,也是全世界第一个在四分钟内跑完一英里的人。这个寓言是这样的:
在非洲,羚羊每个早晨醒来,都知道它必须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跑得更快,不然就会被吃掉;狮子醒来的时候,也知道它必须比跑得最慢的羚羊跑得更快,不然就会饿死。不管是狮子还是羚羊,太阳升起的时候,都要开始奔跑。
既然地球上的其他哺乳动物都可以自由奔跑,为什么人类不可以呢?
2003 年冬天,我在墨西哥出差,偶然翻开一本西班牙语旅游杂志,忽然看见一张照片:耶稣正沿着碎石坡往下奔。
我又仔细瞧了瞧,发现照片上的人不是耶稣,不过是个穿着长袍和拖鞋的男人。我开始读图片所配的文章,但不明白它为什么采用现在时态,因为这段文字乍一看讲的是亚特兰蒂斯文明那样的传奇,关于某个消逝的跑者帝国的故事。慢慢地我才弄懂,文章讲述的并不是什么“消逝”的“传奇”。
我到墨西哥是为《纽约时报》寻访一位行踪隐秘的流行明星,但这次采访任务同这篇文章相比似乎一下子变得不重要了。流行明星总是昙花一现,而塔拉乌马拉人似乎万古长存。这支人口稀少的部落尽管独居在隐秘的峡谷中,却几乎解决了人类遇到过的所有问题。不管在思想、身体还是灵魂,在你能想到的所有层面,他们都可谓近乎完美。他们像是秘密将自己居住的洞穴变作诺贝尔奖得主的孵化器,致力于消灭仇恨、心脏病、骨膜炎和温室气体。
塔拉乌马拉人的土地上没有犯罪、战争和偷窃,也没有腐败、肥胖、毒瘾、贪婪、家庭暴力、心脏病、高血压和过量的碳排放。他们不会患糖尿病和抑郁症,甚至不怎么衰老:五十岁的人比十几岁的人跑得快,就连八十岁的老爷爷都能完成比马拉松还长的越野跑。他们几乎从没患过癌症。甚至在经济学上,天才的塔拉乌马拉人也有突破性创举,他们有一套独一无二的交易体系,用人情和大桶的玉米酒作为一般等价物。
据极个别有幸目睹他们集体醉酒景象的外人描述:酒酣之时妇人互相撕扯上衣进行摔跤比赛,一个年迈的老人咯咯笑着围着她们转,伺机用玉米棒戳她们的臀部,丈夫们则在一边怔怔地看着。狂欢一整夜后,第二天早晨还会举办一场大规模赛跑,时长不是二十分钟,也不是两个小时,而是整整两天。
塔拉乌马拉人神秘莫测,就连“塔拉乌马拉”这个族名都只是化称。他们的真名是“拉拉穆里”,意为奔跑的人,而“塔拉乌马拉”是不懂土语的西班牙征服者的发明。这个冒牌的名字之所以能够延续,是因为拉拉穆里人名副其实,宁可跑开也不愿开口争辩。用脚后跟回应外来威胁是他们的一贯方式。
穿着自制拖鞋,奔跑在山径上的塔拉乌马拉人
天哪,他们一定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纪律性,我想。彻底的专注和投入,简直堪称跑步界的少林僧。
然而,这样的描述也不大准确。塔拉乌马拉人的长跑更接近于狂欢。他们的饮食和生活方式简直会令长跑教练做噩梦。他们喝起酒来就像每星期都在过新年,成年的塔拉乌马拉人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不是处于醉酒状态,就是正从宿醉中醒来。他们从不喝富含电解质的运动饮料,也不靠蛋白棒加快肌肉的恢复。事实上,除了佐以玉米粉的烤老鼠外,他们几乎从不摄入任何蛋白质。他们也不会专门为赛跑训练、拉伸韧带或热身,只是溜达到起跑线前,互相逗笑着,然后飞奔出去……
持续四十八个小时。
他们为什么不会受伤?这太不可思议了。简直就像有人笔误将统计数据填错了栏:我们拥有高科技跑鞋和专门的矫正鞋垫,跑在平整的大路乃至塑胶跑道上,而塔拉乌马拉人穿着几乎不能称之为鞋子的简陋拖鞋,沿着崎岖不平的山径奔跑,难道不应该是我们的受伤率为零,他们的居高不下吗?
我想,一定是他们的双腿更结实,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奔跑。但这就更说不过去了:如果跑步对双腿有害,跑得越多只会伤得越重。
我把杂志推到一边,感觉既好奇又烦躁。塔拉乌马拉人的一切是那么落后又不可思议,如禅宗大师的偈语般不可把握。他们坚韧却温和,跑个不停却从不受伤,饮食糟糕却无比健康,未受教育却充满智慧,生活艰苦却开心舒畅……
跑步跟这一切究竟有什么关系?世上最有智慧的部族,同时也是最优秀的耐力跑者,这难道只是偶然吗?在过去,求得这种智慧需要攀登喜马拉雅山,而现在我意识到,我要做的只是跨越得克萨斯与墨西哥的边境。
编辑/韩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