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投”)密集向被投企业发起回购诉讼?澎湃新闻向相关人士独家了解到,此次系深创投少数项目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回购,主要因基金经营期限到期需退出。
7月23日,澎湃新闻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上发现,深创投近一年来密集增加诉讼法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从2023年5月9日开始,深创投密集发布了几十起诉讼法律服务采购招标邀请函。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2023年5月9日至7月23日,深创投共新增了34起诉讼法律服务采购招标,其中,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底新增16起,2024年初至7月23日,新增了18起。澎湃新闻注意到,34起诉讼法律服务采购招标中,有30起涉及深创投与被投企业回购诉讼。
而对于新增几十起诉讼法律服务采购招标,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采购招标立项是出于合规管理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已实际发生诉讼。深创投从事风险投资行业已有25年,累计投资企业超过1500家,此次系少数项目开展法律服务采购立项。“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回购,通常是由于基金经营期限到期,基金投资人(LP)要求退出,基金管理人尽职履责主张回购,维护基金投资人权益;也有个别企业出现严重损害股东权益的违规情形,基金依据协议的约定要求退出。”
2024年4月以来,深创投新增起诉讼法律服务采购招标邀请函
业内人士表示,股权投资协议中,普遍存在回购条款。由于大部分的投资都会签署回购协议,且退出通道不畅,近几年股权回购纠纷数量增多。回购权触发的通常条件包括目标企业未达到事先设定的业绩目标、目标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未能成功实现IPO、目标企业出现了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重大事项等等。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后注意到,深创投发起的回购诉讼多数由业绩对赌、上市对赌失败触发。7月22日,深创投发布“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邀请函”,称深创投于2020年向目标公司投资2300万元,因公司2020年和2021年合并净利润大幅低于业绩承诺导致触发回购条款,同时于2023年底触发关于上市的回购条款。
“鉴于公司业绩长期不达预期,触发业绩承诺和回购后回购义务人一直未能给出确切的补偿或回购方案,公司另一投资人股东已对实控人发起回购诉讼。我方拟通过司法途径保障我方权益。”深创投在招标邀请函中写道。
7月19日,深创投发布“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邀请函”。在项目概况中写到,深创投于2020年12月向目标公司投资6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触发回购,企业现金流异常紧张,与投资人的业绩对赌全面触发。内容还显示,“我方与实控人多次沟通回购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拟通过诉讼保障我方权益。”
涉及上市对赌诉讼也较为类似。如2023年9月6日,深创投新增的“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邀请函”披露到,采购方(深创投)于2014年、2017年对目标公司两次增资,约定的目标公司上市时间为2020年底,期间目标公司表示在筹备香港整体上市事宜,但截至目前仍无进展。目标公司近两年也进行了多次融资,但以需要资金为由,没有满足采购方退出事宜,期间采购方多次发催告函推动无果,经团队商议,拟提起诉讼,以诉讼推动回购进程。
澎湃新闻注意到,个别项目出现了严重损害股东权益的违规情形。如6月11日新增的一份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邀请函披露,由于被投企业创始人和核心团队成员的故意而造成了重大的内部控制漏洞,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且给被投企业和各投资方造成重大损害,存在实质性触发《股东协议》回购权触发事件,深创投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要求公司及主要保证方回购全部股权。
官网资料显示,深创投于1999年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现注册资本100亿元,管理各类资金总规模约4803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深创投集团投资企业数量、投资企业上市数量行业领先:已投资创投项目1822个(企业1519家),累计投资金额约1084亿元,已退出599家投资企业(含IPO)。其中,268家投资企业分别在全球17个资本市场上市(不含新三板)。深创投集团目前管理185只私募股权基金、16只母基金、22只不动产基金。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