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举报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创伤外科主任孙某新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引发关注。7月3日上午,该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医院方介入调查,经了解,属私人恩怨。医院网站7月3日发布相关舆情的说明,针对孙某新医生“泄露患者隐私“的问题,医院立即暂停孙某新医生医疗工作,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调查,将本着严肃认真和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7月4日光明网)
私人恩怨之说缺乏说服力,也暴露出孙某新的法治素养极为低下。因为私人恩怨似乎可以私下解决,但不能任性而为。尤其是,法治社会,一切行为都应该合法合规,不能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更不能以私人恩怨为由,干违法犯罪之事。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位医生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已远超私人关系范畴,需要通过法律公器给予惩处。
不管孙某新和被害人的关系如何,但只要对方躺在手术台上,两者就变成了医患关系,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拍祼照等行动,就是一位医生对患者的打击与侮辱。患者处于麻醉状态,将敏感隐私甚至生死全交给了医生,对于伤害与侵权全无防范与招架能力,医生则利用职务之便干龌龊之事,既辜负了患者的信任,更越过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医师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假如孙某新如此恶劣的行径被证实确实存在,就不能仅是暂停医疗工作了事,而是要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等更严厉的惩罚。此外,此事既不再是个人之间事的,也不是医疗系统内部事务,除了行业内部处理,还应交由司法处置。
近年来,患者隐私遭泄露事件频繁出现,其中不乏有医务人员参与的案例,比如女患者手术期间在被男麻醉师偷拍并直播、男医生直播妇科检查等事件,都曾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镜头无处不在、短视频广受追捧的当下,患者隐私都可能在短时间内广泛传播,假如患者隐私泄露事件多发的趋势不扭转,每位患者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在自媒体时代,保护患者隐私已成一项紧迫任务。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提升医务人员隐私保护意识,完善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在自媒体与医疗信息之间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对违规采集和随意使用患者隐私等行为给予严惩等,方能进一步保护好患者的隐私,让类似事件不再重演。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