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通发布,6月21日,江苏省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包括推动房票跨区使用、加大购房奖补力度、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等10条措施,即日起实施。
其中,《通知》要求在征迁补偿中优先采取房票安置,推行房票在全市范围内“通兑通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房源超市”。对跨区域使用房票给予奖补,房票开具后6个月内使用的,按照房票票面值的10%给予奖补;7至12个月内使用的,按照房票票面值的5%给予奖补;1年后再使用的,按房票票面值兑付,不再给予奖补。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下同)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奖补。自愿退出(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具体标准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可按首套住房办理贷款;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可核减1套。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人、12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人、240万元/户,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毕业10年内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90万元/人、180万元/户。二孩、三孩家庭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另行增加20万元/户、30万元/户。
市区(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下同)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硕士、博士、江海人才、双创人才、国家级人才、院士等在市区购房自住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购房补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且首次来市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人员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及社会主体一次性团购3套及以上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2%的购房补贴。对在市区就业青年人才提供“三联四帮”保姆式购房服务。
坚持“以需定购”,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新建商品住房用作保障类住房,打造保障类住房租购平台。
主城区范围内允许企业按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支持车位、车库与住宅同步预售。适当拉长土地出让金付款时限,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金1个月内付清总额的50%,余款最晚可延长至1年内付清。实施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推动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发证”、购房群众“收房即领证”范围全覆盖。建立集房屋销售与交易、信息查询、政策宣传等于一体的房地产交易平台,为购房群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交易服务。
编辑/李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