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窃听、可定位的“充电宝”?这条犯罪链被一网打尽!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06-01 21:47

充电宝是大家常用的电子产品,但是一些不法人员在充电宝上动起了歪脑筋,非法生产可以窃听、定位的充电宝,并通过网络电商渠道销售。近期,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2022年9月,上海青浦公安机关收到报警人张某上交的一个充电宝,这个充电宝是从电商平台上购买的,外形看起来与普通充电宝并无两样。但是警方勘验后发现,该设备可以在无明显提示状态下进行自动定位、录音和监听。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于是循线追踪,找到了这个充电宝的销售商家宋某某与杨某某。

同月,公安机关分别在山西原平、福建宁德将销售商家宋某某、杨某某陆续抓获。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这个伪装成充电宝的设备是窃听专用设备,内含有微型拾音录制装置、无线传输录制等装置,可以配合手机软件,实现远程语音录制。

随着案件的进展,办案人员发现,销售商家杨某某和宋某某还有上家供货商,负责生产这种窃听充电宝。2023年3月,警方在深圳将生产窃听定位充电宝的谢某某和陈某抓获,并在其住处发现用于组装生产窃听定位充电宝、充电器的电子元器件。

目前,涉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提起公诉,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窃听设备手段隐蔽

社会危害大

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海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在作案过程中手段隐蔽,伪装成日常用品的窃听设备一旦被非法使用,其社会危害很大。

经调查,被告人谢某某、陈某用于组装生产窃听定位的充电宝、充电器的元器件是分散购买的,组装生产过程都在家中完成,外人难以发现。

在网上销售过程中,被告人往往使用模糊字眼描述这些窃听设备。以这个窃听充电宝的描述为例,被告人使用“多功能”“防盗”字眼,录音的“音”字用符号代替。在和意向客户沟通具体细节时,几乎不使用电商平台的客服软件,以此来规避电商平台的有关管理规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瑞:他会暗示具有特殊功能,他会在你联系上以后,他会让你先加微信,然后再去单独聊你要什么样的功能,我这有什么样的功能。

被告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的种类不仅包括窃听充电宝,还包括伪装成手机充电器、家用插排、车用香薰等日常用品的窃听设备,让人难以察觉,其隐患和危害极大。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瑞:他行为的危害性,从窃听设备销售以后才刚刚开始,窃听设备对不特定多数人,尤其是涉及公民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甚至国家机密、军事机密等都会造成不确定性的威胁。

检方提醒:窃听违法 窃听设备勿买勿用

检察机关提醒,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和目的,购买窃听专用设备,都是万万不可取的,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同样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也发现,这些窃听设备的销售记录涉及全国多地,购买者的购买动机包括处理家庭情感纠纷、商业纠纷等等,购买者希望通过这种手段来获取某些证据。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瑞:如果你的证据收集的手段是非法的,甚至可以直接排除为非法证据。告诫广大的消费者,你哪怕是使用了这种工具窃听器材,搜集到了所谓你想要的证据,实际上对法律来讲,对我们办案来讲,它的证明力是有天然的瑕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检察官特别提醒:消费者既不能购买,更不能非法使用窃听设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宗伟:大家如果遇到这种具有窃听、窃照、定位的专用器材,请第一时间报案。消费者在网络上如果遇到非法销售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相关产品时,切记不要非法购买和使用。因为如果非法使用这些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因为是违法行为,严重的也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记者了解到,这些窃听设备的主要销售渠道还是在网络电商平台上。检察机关也建议,电商平台需要进一步将加强管理,压缩不法人员非法销售窃听设备的生存空间。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瑞:作为电商平台来讲,要加大检查和平台管理的力度,对于一经发现的相关网店应当关店,进行相关的处罚,包括它背后的实际经营人都应当拉入黑名单,不再允许他具有再开网店的资格,这样的话可以净化一部分的市场,减少刑事案件发生。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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