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各大直播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开通直播权限,所有用户在开播认证环节需设置实名认证,防止未成年人入驻成为主播,并明确未成年人不能开播、不能和成年人一起同时出镜直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开播的情况,平台在收到用户举报核实后将永久收回其直播权限。虽然禁止未成年人开播是平台底线,但仍有未成年人成功避开了监管进行直播。(5月23日《法治日报》)
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快速发展的今天,不少人已成为主播,不少人想成为主播。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多部门出台的政策,也明确指出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然而,有未成年人借助妈妈的实名认证开启网络直播,在不少视频中也有儿童身影。
未成年人是需要保护的特殊人群。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一旦成为网络主播,或在网络视频中出镜,轻则在直播活动中会受到不良言行影响,重则容易迷失于网络“名利场”,形成错误的价值观。而且未成年人在直播或短视频中出镜,其人脸信息等若被人下载、截屏用于不法活动,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将构成威胁。这是法律、政策作出禁止性规定的原因。
“娃娃主播”仍然存在于一些平台,究其原因,有的家长对孩子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把拍摄、发布涉及未成年人的视频,当成了一种成长记录和生活分享,没有认识到孩子出镜带来的不良后果。有的家长则对自己的直播账号疏于管理,给了孩子绕过监管开直播的机会。坦率地说,这些家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都不合格,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
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家长是第一保护责任人,家庭也是第一堡垒。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就是“家庭保护”,明显将其列为各种保护之首。然而,部分家长却没有认识到家庭保护的具体责任。这也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面向家庭普及相关法律和政策知识,提升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特别是在直播时代,如何保护好未成年人,不让家庭成为保护短板,这值得所有家庭深入思考。
同时,杜绝未成年人成为网络主播或在短视频中出镜,也是相关平台的管理责任。无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还是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指出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目的都是强化网络平台的责任。如果每个平台都严格审核视频内容,将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或视频依法拦截,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封违规账号,“娃娃主播”很难出镜。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当主播,或儿童身影现身短视频,不外乎两个原因,既缘于家长保护失守,也缘于平台管理失守。希望媒体报道能引起家长们和相关平台高度重视,在直播时代合力保护好未成年人。有关部门要对“娃娃主播”涉及的直播和短视频加强监管,该约谈、处罚相关平台的,决不能心慈手软。
文/老鹰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