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迅速成为旅行社团队旅游宣传招徕获客的绝对主渠道,伴随出现了少数不法旅行社把“前端宣传招徕、中端组织参团、末端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务”这三个旅游关键环节割裂开来的不规范经营模式,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为提高市民和游客对少数不法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写了《参团旅游温馨提示》,从咨询、报名、签订合同、交纳费用、查验行程、落实行程、投诉举报等参团旅游的各个环节,提示提醒市民和游客参团旅游注意事项,并对参团旅游咨询、签订合同及落实行程这三个关键环节着重进行了说明。
在旅游咨询环节,市文旅局提示市民和游客不要轻易相信直播平台主播承诺的各种服务标准,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平台上带联系方式的旅游札记、旅游美文、旅游小视频、跟帖感言、评论区留言等信息,也不要轻易相信社区微信群里各种低价甚至免费的旅游信息。如果要通过上述渠道咨询和报名参团,一定要注意:一是要查验旅行社基础信息。登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业务系统”栏目,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进行宣传旅行社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情况,选择经营状态正常、且信用等级较高的旅行社咨询、报名和参团。二是要留存旅行社网上宣传时所承诺服务的有效证据和关键证据。三是不要陷入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不要轻易相信其以“企业赞助、政府补贴”等各种名义和噱头宣传的低价团。
在签订旅游合同环节,市文旅局重点提醒市民和游客,务必先签订旅游合同后再来北京,千万不要到了北京再签订旅游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确保签订合同、缴纳旅游费用的主体为同一家旅行社。二是务必确定所签订旅游合同的具体条款,应涵盖《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应载明的服务内容及标准等14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三是务必确定参团包价游费用,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价格不同为由,临时要求游客补交淡旺季价格差。四是务必先签订旅游合同再缴纳定金和旅游费用。五是给旅行社缴纳旅游定金或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存入所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提供的该公司对公账户,千万不要被诱导转入私人账户。六是在缴纳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及时向该旅行社索要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的收费票据。七是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必须书面征得游客同意,旅行社应妥善安排不参加自费和购物的游客。八是请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旅行社以“政府强制要求”等各种理由强迫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请及时投诉和举报。
在团队游览环节,市文旅局重点提醒市民和游客,一是可以通过扫描带团导游手机上的北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二维码,来查验其所报旅游团的具体行程安排是否与合同一致。二是可以通过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公众号,来查询旅行社是否正常备案了旅游合同以及备案的合同是否与自己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一致。三是提醒游客如果发现旅行社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应注意收集有关视频、录音、照片等投诉和举报的有效证据。
在温馨提示中,市文旅局特别告知了市民和游客北京市关于禁止销售旅游套餐和出禁止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并提示如何防范非法“老年团”问题。同时,专门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北京文化和旅游局所设立的电话、“二维码”和邮寄等三种投诉渠道,以及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和公安部门的投诉及举报方式,方便游客遇到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快捷方便地进行维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婷婷
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