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4月8日消息显示,当日上午,金融监管总局县域支局统一挂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这标志着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四级垂管”架构正式建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2023年3月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金融监管总局在原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
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在总局层面的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2023年5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揭牌;当年11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也即“三定方案”)正式出炉,金融监管总局的具体监管职责、内设部门分布以及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内容得以明确。
地方派出机构层面的机构改革也在陆续推进。根据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原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包括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和县(市、区、旗)监管组。
最新机构改革后,原银保监局、原银保监分局已分别正式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XX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XX监管分局”。2023年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5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306家地市监管分局完成统一挂牌。
此次县域支局统一挂牌后,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总局-省级监管局-监管分局-监管支局”的四级监管体系架构正式建立。
金融监管总局县域支局的人员构成,除了原有监管组工作人员,还包括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人员。
《方案》已明确,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中,将不再保留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撤销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划转至金融监管总局地方派出机构。
改革之后,县域金融监管有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协调配合将得以明确和加强。“县域机构改革是本次(深化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县域监管支局挂牌成立,将为构建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工作会议明确,今年要平稳有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快推动省市“三定”落地,稳步推进县域机构改革,同步建机制、强保障、提效能。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