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闲置电话卡,利润可观,让您足不出户就能赚钱!”看到这样的广告,你也心动了吗?别急,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触“刑”!
男子康某某正是利用这种话术让别人帮其收购电话卡500余张,再出售给上游犯罪人员进行有偿引流、点赞等服务,甚至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相应刑罚。
2024年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加强综合司法保护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在这起康某某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手段,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推动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犯罪早期预防。
40多名在校生人均办卡14张
均被出售给上游犯罪人员
男子康某某是一名“00后”,只有初中文化的他注册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自己为法定代表人。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康某某以网络科技公司兼职为名,招聘在校学生刘某某等人(另案处理)帮助其收购电话卡。刘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兼职招聘信息,招募了40多名在校学生,其中未成年人21人。在康某某安排下,刘某某等人到指定网点办理电话卡577张,人均办卡14张。随后,康某某将电话卡出售给上游犯罪人员,用于注册各类社交App账号,提供有偿引流、点赞服务。部分电话卡在康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游犯罪行为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23年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某市公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康某某立案侦查。2023年8月3日,检察机关对康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相应刑罚。
“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
预防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犯罪
在办理该案期间,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梳理发现,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是未成年人牵涉电信网络犯罪的主要方式。对此,检察机关研究构建“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依托大数据信息,发现十余名未成年人被裹挟或者被诱骗参与犯罪,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上述线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破获十余起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缴获多套“无线语音网关”犯罪工具。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易受到欺骗引诱,及早发现、有效预防犯罪尤为重要。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大数据筛查的优势,与工信和科技局、教育体育局等多部门联动,对批量开卡以及短期内反复开卡、注销等高风险情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和“观护未成年人工作室”,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家庭监护问题,引入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将犯罪扼杀在摇篮里,让未成年人在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中成长。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