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表示,支付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方面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以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中心,商业银行、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广泛覆盖、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
“目前,4000多家商业银行、180多家支付机构,有效满足了1.6亿经营主体和亿万消费者的支付需求。我国个人银行账户拥有率已超过95%,高于中高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居全球第一。”张青松称。
张青松表示,快捷、安全、普惠的现代金融体系,是我国金融服务的特色亮点和重要标识之一。支付服务过去以商业银行为主,随着非银行支付服务的快速发展,逐渐呈现出商业银行提供大额、对公支付服务为主,支付机构聚焦小额、便民支付服务,二者既有竞争、也有分工合作的新格局。
在支付行业发展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始终践行“支付为民”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维护支付行业良好秩序。我们将防范化解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断开支付机构与银行直接连接,实施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取得积极成效。
加快支付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支付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今年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支付产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赋予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权力,有力夯实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标志着支付行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张青松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司法部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支付机构落实好《条例》规定。同时,还将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做好非银行支付领域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等工作。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