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发布11月18日消息,根据国家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11月19日至2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1月19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在健康防护指引方面,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在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包括多项措施,如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涉及保障类建设工程和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除了天津,河北多地也发布通知,11月1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1月17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9日起,河北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度污染过程,短时重度污染。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保定市政府批准,于11月19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11月18日,衡水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预计11月19日起,区域地面气压场转弱,以偏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积累,衡水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批准,向衡水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11月19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衡水生态环境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市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11月18日,邢台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预计11月19日开始,邢台市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11月19日8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11月18日中午,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3年11月19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沧州市最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