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每天3时至24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10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当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每天3时至24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10月30日中午12时,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通告》提出,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同时,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禁止上路行驶(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汽车除外)。
《通告》还提出,当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措施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
同时,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每天3时至24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0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禁止上路行驶(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汽车除外)。
当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正在经历一次PM2.5污染过程。北京此轮空气污染过程是如何造成的?据悉,北京市受三条区域传输通道综合影响,叠加本地移动源排放的氮氧化物及其二次转化,PM2.5浓度显著上升。来源解析结果显示,北京市此次过程中受到西南、东南、偏东三条主要传输通道影响,但10月29日上午本地贡献上升,至中午时已接近40%。北京市PM2.5组分特征显示,污染期间城区硝酸盐占比约为40%,高出边界站点,表明本地机动车、工程机械等排放的氮氧化物及其二次转化,推高了市区PM2.5浓度。
据统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20个城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北京市于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启动橙色预警,国一国二机动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本市号牌国四柴油货车等在10月31日0时至11月2日24时执行限行措施。
10月30日至11月1日,受偏南风叠加高相对湿度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持续中至重度污染;11月3日起,随着冷空气到来,本轮污染过程结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