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未来5年,22.6万受山洪地灾威胁的群众,将搬迁至具有生产、生活条件的安全适宜地带。
四川是典型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多年来,四川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68万余人彻底远离地质灾害威胁,“十三五”以来,年均因灾伤亡人数较“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分别大幅降低82.9%、75.9%。
本次《规划》印发,意味着四川新一轮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启动。《规划》提出,从2023年至2027年,用5年时间,集中必要的投资和支持政策,避险搬迁安置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约5.9万户、22.6万人,动态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4000处,降低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等级约1000处,动态清零极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降低山洪灾害危险区风险等级约500处。
根据《规划》,四川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避让优先、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基本原则,按照“地震灾区优先、紧迫优先、应搬优先”,分二个阶段,进行整点(区)搬迁和局部搬迁 。第一阶段为2023-2025年搬迁“应搬”对象3.84万户、约15万人;第二阶段为2026-2027年搬迁“愿搬”对象2.08万户、约7.6万人。避险搬迁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搬迁安置。
“《规划》首次全面摸排灾害隐患点位及风险区风险底数,推动由‘单点为主’向‘点区结合’转变。”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覆盖摸底调查,首次查明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山洪地灾极高、高风险区的避险搬迁底数,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避险搬迁,努力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成灾风险“双降”。同时,《规划》首次整合优化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要求,高效整合相关政策保障搬迁安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资金保障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保障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提高群众避险搬迁的主动性、积极性。”
比如,《规划》整合一揽子政策,涵盖就业创业、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具体包括优先支持避险搬迁中的脱贫户发展到户产业和庭院经济、避险搬迁安置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等。
此外,在资金筹措方面,《规划》提出建立“省级补助、市县配套、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明确从资金筹措、用地保障、基础配套、持续发展、权益保障、税费优惠等六个方面进行支持。
文/彭惊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