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公告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将河北省大城县等323个县(区)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累计全国已经创建六批共1766个达标县(区),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其中,黄河流域9个省份建成647个达标县(区)、建成率达67%,京津冀地区建成148个达标县(区)、建成率达74%,引领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水利部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导各地认真开展达标创建,依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和《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等严格开展复核,推动达标县(区)全面提升节水管理水平。
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对表对标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水工作的重大部署,将近两年中央环保督察、审计、巡视未发现节水相关问题,位于地下水超采范围的县(区)近三年地下水位未持续下降超过2米,位于华北地区、黄河流域、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范围的县(区)按要求完成治理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位于黄河流域的县(区)近两年耗用干支流的水量未超过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作为前置条件,倒逼地方认真落实节水重点任务。
二是全面提高节水能力。第六批达标县(区)建立健全节水政策制度,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认真执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节水管理措施,完善水价机制和节水市场机制,夯实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基础。
三是加快建设节水载体。第六批达标县(区)总计建成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2500余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4500余家、节水型居民小区5000余个,节水载体建设步入快车道,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四是有效提升用水效率。第六批达标县(区)近两年全部达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202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平均为20.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为0.576,优于全国整体水平(2022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4.1立方米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72),为实现全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总体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对达标县(区)进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组织对建成满五年的达标县(区)进行评估,研究建立“亮灯摘牌”机制,发挥好达标县(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质增效。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