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曝光第十四批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案例两起。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两起典型案例均涉及燃气,其中一起涉及个人擅自拆除、改装户外燃气设施,另外一起涉及未在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相关部门在通报上述案例的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安全提示。
通报中提到的第一起案例发生在大兴区。4月19日,在大兴区亦庄镇开泰西里小区,大兴区亦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居民甘某某在未向燃气公司申请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改装户外燃气管道,存在损坏燃气设施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管执法部门给予甘某某处以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城管执法部门给出三点提示:一是个人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危害自身和其他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用户确需对燃气设施调整,应及时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进行申请登记改装,燃气设施设备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三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事故隐患以及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燃气供应企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另一起案例为北京新东源中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在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行政处罚案。3月16日,在海淀区学院路科技园东升园项目施工现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北京新东源中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在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管执法部门给予北京新东源中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城管执法部门也给出三点提示:一是燃气泄漏极易发生燃烧、爆燃等现象,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施工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地下燃气管线保护工作;二是施工前要登录“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工程信息,与燃气公司等管线产权单位取得对接,掌握地下管线实际位置走向,避免盲目施工导致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三是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意识,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在采取挖掘、钻探、顶管等工艺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做足准备后再施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