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等人注册公司,宣称考试前会发放“精准必考题”200道,还从网上搜图片、视频等作为自己公司的场所、师资、培训成果展示给考生,导致全国各地3000余名被害人被骗。据湖南永州零陵区人民法院消息,日前,法院以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2020年11月,张某某在永州市零陵区注册4家教育咨询公司,在网上购买大量手机、流量卡、微信号,并招募李某某、雷某某、周某某等人为公司员工,组织大家使用虚假姓名或获取的医护人员个人信息,以教育咨询公司“招生顾问”的身份,添加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医护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为微信好友。
之后,张某某购买某“助考”APP ,修改其名称、图标改名为“考试通”,考生注册后可直接使用APP的视频课程和题库。“招生顾问”还对考生们声称,公司不仅能提供线上培训,还会在考前十天左右发放“精准必考题”200道(实际上为网上搜集资料拼凑),只要掌握了“精准必考题”就能一次性通过考试。为证明公司实力,张某某等人还将从网上搜到的图片、视频等作为自己公司的场所、师资、培训成果展示给考生。
2021年1月至7月,全国各地共有3000余名被害人购买了该公司包过培训服务和精准必考题,金额1000元至9800元不等,资金全部转入了张某某所在公司的结算账户,共计1224.98万元。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明知其注册成立的数家考试咨询公司只能办理咨询业务,没有教育培训资质,仍使用虚假身份、办公场所等,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组织员工以考试培训的名义进行招生。张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骗他人的行为,该行为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造成了财产损失,诈骗金额达1224.98万元,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该团伙由张某某统一组织、策划、指挥、实施诈骗犯罪,其公司业务员都是个人独立完成诈骗行为,诈骗款统一交给公司,各业务员仅按照个人诈骗金额分别领取各自的提成,对李某某、雷某某、周某某认定为从犯。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万元。
四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