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原董事长因违规炒作自家股票被重罚。8月28日,证监会披露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聆达股份前董事长王正育因四项违法事实,被处以3320万元罚款。
而早在2022年1月,王正育已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聆达股份”等违法违规行这。王正育遂辞去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并在当年8月通过转让所持合伙份额的方式出让聆达股份的控制权。
经证监会审理,王正育存在的违法事实有:一是控制使用15个账户交易聆达股份;二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三是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聆达股份;四是短线交易聆达股份。最终,证监会决定对王正育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3000万元罚款;对于短线交易行为,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合计罚单3320万元。 聆达股份的前身是易世达,登陆A股之后,实控人两度变更。2015年4月,易世达实控人变更为刘振东。2020年7月,意欲出手所持股份的刘振东找到了厦门老乡王正育接盘,而在成为实控人前,王正育与弟弟王正荣已现身聆达股份2019年一季度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近4%。这个时间段,聆达股份的业绩并不好,甚至在2017年亏损至2.64亿元。
据了解,王正育、王妙琪父女于2020年7月实现间接控制聆达股份,正式入主。而透过此次行政处罚来看,王正育使用多个账户买卖“聆达股份”并达到举牌线的时间,明显早于其取得聆达股份控制权,但相关情况均未予以披露。
经调查,王正育在2016年即开始通过“王正育”账户和“王某荣”账户买入并持有“聆达股份”。但除了这两个账户外,王正育还直接控制另外3个账户,以及通过他人配资的10个账户买入“聆达股份”。通过15个账户大举买入后,在2020年4月1日,王正育控制账户组持有“聆达股份”就已突破举牌线,达到总股本的5.1%。证监会指出,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王正育未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未通知聆达股份,也未予公告。此后,王正育仍继续交易,持股每增加或减少1%时,均未在次日通知聆达股份,亦未予公告。除了在持股5%后未信披且持续交易外,王正育还存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转让股票的行为。
2020年7月,王正育入主聆达股份,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仅对自己和“王某荣”账户持有交易“聆达股份”的情况进行了披露,对其余账户情况则未提起。在此情况下,王正育披露的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最后,王正育作为持有聆达股份5%以上股东,持续的买进卖出还构成短线交易。经监管调查,王正育2020年4月至7月买入金额1.78亿元,卖出1.72亿元;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买入5269.34万元,卖出1.65亿元。
与此前监管经常查处的内幕交易类案件不同,此次证监会并未因操纵市场而对王正育进行处罚,主要就信息披露违法、限制期内转让、短线交易等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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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