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旅游博主“老辣日记”发布视频称,自己和朋友在甘孜州巴塘县亚莫措根景区自驾旅游时,遭到防火监督员拦路收费。该旅游博主表示, 6天时间内,他在四川阿坝州、甘孜州两次遭到拦路收费。
28日博主陈先生称,目前他接受了有关部门的退款和致歉,但听说该道路部分路段确实为村民出资修缮后,他又将钱捐赠给了该村,并呼吁有关部门今后帮助村民合理开发景区,合规、合法享受旅游红利。
进去只字不提“钱” 想出来就得交修路费
陈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8月19日,他们去甘孜州巴塘县亚莫措根景区。“当天我们进入景区前,行经一处护林防火点,进入时,工作人员让我们签署了防火告知书,并说明了注意事项,可当我们出来时,工作人员又找我们要300元修路费。”陈先生说。
北青报记者从陈先生车内记录仪视频中看到,蓝衣工作人员戴着防火监督员的袖章,陈先生询问对方“为何进入景区前未告知收费”时,对方拿来了此前陈先生签署的告知书。
“这里哪有写收钱?没写给钱啊?”陈先生说,“如果我进来时候你跟我说一声,我也有心理准备啊。”
对此,对方迟疑了几秒,回避了陈先生的视线,看向车外,声音也比之前小了一些,说“要钱的,要钱的,这里不要钱不行的。”
经过沟通,对方做出了让步,索要200元。当陈先生扫码付款了200元后,对方一句“谢谢,谢谢”后,又改口称“一辆车200元,后面的也要交钱”。
“如果他一开始就说收钱,或者等我交了钱再让我进来,我都能接受,他非要我出来以后拦着我,让我真的很气愤。”陈先生说,他一怒之下怼了对方句“爱收不收”,随后对方无奈放行。
而8月13日,博主“老辣”就曾在四川阿坝州理县被拦路收费500元。此后,理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公安、林草、文体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事发地开展调查,并于8月25日通报称:经查实,网友反映情况属实。拦路收费卡点为阿坝州川西国有林业保护局304林场小木场沟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点,收费人员为川西国有林业保护局304林场职工岳XX。理县县委、县政府立即督促阿坝州川西国有林业保护局对相关涉事人和林场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川西国有林业保护局已给予岳XX停止所有工作、行政记过处分,对304林场负责人宋X进行诫勉谈话,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据悉,陈先生已经收到了退款。
巴塘县有关部门回应并致歉 乱收费人员被处罚
8月28日,甘孜州巴塘县融媒体中心就“博主被防火监督员拦路收费”的处理情况通报。巴塘县联合调查组通报称,经核查,此视频中网友反映情况属实,该卡点为甲英镇冲茶村护林防火卡点,收费人员为甲英镇冲茶村村民贡某,贡某以支付修路费用为由向“老辣”(陈先生)等两人收取费用200元,现将核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鉴于贡某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贡某在护林防火临时卡点乱收费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退还违法所得200元,并责令其向当事人作出道歉。
甲英镇纪委依纪依规对镇分管护林防火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提醒谈话,对涉事村民贡某进行法制教育。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与博主“老辣”(陈先生)对接,对其在辖区内遭遇的乱收费情况深表歉意。
巴塘县联合调查组将对此事继续深入调查,若发现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绝不姑息。巴塘县各乡镇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卡点管理工作,绝不允许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收到退款后又捐回 当事人:接受道歉
陈先生说,事后巴塘的文旅局、政法委、公安部门,都给他打电话了解情况,也有工作人员添加了他的微信,致歉并退款。其间,陈先生通过侧面了解到,该防火点实为村民自设,另外当时通往景区的部分道路,确实由村民出资。于是他又将200元退回。
“我接受了他们的道歉,也接受了退款,我又退了回去,不是认为这项收费合理,只是想尽一位旅游者的绵薄之力,感谢村民出资修路的善举。”陈先生说,他长年自驾游,也走过很多类似于亚莫措根的未被开发的景区。
“这些景区,很美,当地村民修路,一方面是为了自己出行方便,另一方面也是促进了旅游业发展,既然有游客来旅游,为什么不帮助当地村民一起享受旅游带来的红利呢?我们也都能够理解。”陈先生说,无奈当地村民能力有限,不知道如何经营,如何开发。所以他希望有关部门在发现当地有旅游热点景区后,能够积极帮助当地村民开发,合理收费,帮助促进当地村民收益外,也保障了旅游者的权益,让旅游者玩儿得更加安心,有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倪家宁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