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项目谷麦光电由于存在多方面信息披露违规情形,7月14日,深交所官网连发4张罚单,谷麦光电、保荐券商及2位保代还有2位会计师无一幸免!
罚单显示,谷麦光电存在未准确披露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模式、未充分披露内控存在的薄弱环节等问题。此外,发行人还不配合现场督导工作,经多次督促才开通OA系统完整权限,还“悄悄”删除部分邮件以及疑似关联方的信息。
现场督导发现猫腻
监管层对保荐业务的现场督导,正在成为“逼退”部分企业IPO的利器。
2021年12月22日,深交所受理了谷麦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深交所现场督导后,发行人于2022年9月28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模式和会计处理方式是影响交易所审核判断的重要因素,也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而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谷麦光电未准确披露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模式,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
经测算,如谷麦光电采用净额法核算与客户的业务,报告期各期应同时调减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1205.87万元、3529.62万元、13497.17万元。其中,对2021年营业收入的影响较大,占比为19.10%。
此外,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销售、产品质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谷麦光电还存在不配合现场督导工作的情形,未按照督导组要求提供OA系统完整权限。经多次督促开通后,系统显示发行人已删除部分邮件以及疑似关联方的信息。
多管齐下全面压实责任
面对“一督就撤”的谷麦光电,深交所不仅对公司给予纪律处分,还对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
深交所表示,项目保荐人承担了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的核查验证等职责,但未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业务模式、新增业务与新增客户、内部控制、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流向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未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业务模式、新增业务与新增客户、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形进行核查验证,对发行人相关方的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流向核查不充分,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准确。
深交所要求保荐机构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要求2位保代和2位会计师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委员付立春表示,全面注册制对包括券商在内的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从意识、流程、内控等诸多方面都面临着转变与升级。在监管相应规则日趋完善的同时,中介机构也需要从内部不断完善与提升并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徐蔚)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