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第二批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诉王某某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典型案例旨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履职形成对该领域违法犯罪的震慑态势。
据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超期开采等,违法形式多样、交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对多种非法采矿行为的督促整治。如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针对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超出批准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怠于履职,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北京办案人员现场查看被盗采的叶蜡石情况
非法采矿领域案件常常牵涉较广,时间跨度大,违法行为人数多且构成刑事犯罪,不少案件还涉及黑恶势力,案件线索大部分来源于刑事案件,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很多被告。这批典型案例还体现了检察机关通过系列案的办理,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不同的职能优势,并且与刑事检察部门、公安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形成打击非法采矿的合力,充分体现检察融合履职作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采矿领域案件中非法采砂案例约占46%,此类违法行为存在相当的普遍性,这批案例中也有体现。此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较大。从数据看,该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与非法采矿领域案件的特点有关,该领域案件多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多为公安机关或刑事检察部门移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较大也符合实际情况,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刑附民案件占比为30%。
该负责人表示,为规范非法采矿领域办案流程,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最高检近期将发布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引,并结合办案指引的发布,加强培训和研究。
文/记者 程琴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