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城市特色。今年《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满三周年。走进餐馆,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上路行驶,文明驾车,礼让行人……不少北京市民发现,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感可见的文明行为自觉正在悄然提高。今年4月,最新测评显示,2022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达到90.69,再次实现稳中有升,保持了“十七连升”的良好态势。三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首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正在全面融入城市治理,文明理念正在深度融入市民生活,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正在不断提升。
首都精神文明是北京的一面旗帜,也是这座城市的精气神和软实力。2020年6月1日,25页、共计六章六十三条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北京深入提升首都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的实施,既为各部门开展文明治理提供了抓手,也为首都市民规范自身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140余万市民参与“开门立法”打下扎实民意基础
时隔三年,曾任北京市文明行为立法研究课题组负责人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小妹再次翻开《条例》,心情仍然无法平静,“凝聚共识、反映民意是北京市文明立法的一大亮点,当时140余万名市民参与其中,为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打下了扎实的民意基础。”
刘小妹介绍,为了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当时的工作专班在法规草案未形成前就广泛开展民意调查,采取线上线下问卷相结合的形式,拓宽公民参与途径,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网上共有2200万人次点击,完成问卷141万余人;线下入户采集市民意见6000余份;还通过本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收回问卷10751份。调查显示,99.36%的受访者对立法持支持态度。立法工作专班还充分吸纳调查结果,将市民最支持及最反对的20多项行为,例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共享单车乱停放等直接入法。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文明行为还是不文明行为,市民都有较为集中的共识,这些共识成为当时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重要着力点。
“现在来看,经过市民广泛参与而出台的《条例》,符合人们的期待,市民也在逐步习得的文明自觉中共同享受着文明成果。”刘小妹说。
倡导九大领域文明行为 治理六大领域不文明行为
文明行为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能在一部法规中穷尽列举。《条例》通过规定文明行为的定义,将文明行为聚焦在公共领域的涉他行为,其强调“恪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自由”,帮助人们从总体上把握文明行为的底线。
翻开《条例》,倡导九大领域文明行为,重点治理六大不文明行为,每一条都和首都市民日常生活、行为休戚相关。《条例》规定了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安全秩序、社区和谐、文明旅游、文明观赏、网络文明、医疗秩序、绿色环保生活等九大领域的具体行为规范。如今,文明交通、排队礼让、光盘行动、绿色出行等行为规范,正在渐渐成为北京市民的生活习惯。
针对与首都城市形象不相符、群众反映强烈、亟须治理的问题,《条例》对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旅游、网络电信等六个领域29类不文明行为,提出了重点治理要求,如随地吐痰,高空抛物,噪声扰民,电动车楼道充电,在文物古迹上刻画涂污等。
作为构建城市文明的法治保障,《条例》中特别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的行为,作出了衔接性的规定。如,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可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的,可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座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文物古迹、旅游设施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等。
三年来,这些法则的衔接为《条例》实施后,全市各主责单位开展“点穴式”专项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文明实践融入百姓生活
《条例》实施后,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了哪些进展和成效?2022年9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发展报告》白皮书首次发布,向社会全面展示了《条例》实施两年后,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取得的进展,并总结了工作中积累的有效经验。
白皮书显示,北京广泛开展《条例》宣传,统筹多种传播形式,形成立体化、广覆盖宣传态势,营造了“学文明条例,守文明规则,建美丽北京”的浓厚氛围。并通过榜样示范、文明引导,倡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培育文明风尚。截至白皮书发布时,“北京榜样”主题活动推出市民身边榜样达44万人。4人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全国道德模范达到22人。同时,扎实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市现有的1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362个文明实践所、6934个文明实践站,已经成为传播新思想、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重要阵地,“柠檬黄”“志愿蓝”“平安红”等为代表的首都志愿者,遍布城乡基层。同时,北京市还统筹推进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五大创建活动。
北京公安、交通、城管、卫健等各部门在立足自身职责的同时通力合作,持续开展了“文明驾车、礼让行人”、共享单车乱停放、背街小巷环境、“文明养犬”、公共场所控烟、不文明游园、医院安全秩序、垃圾分类、乱堆乱放、社会环境、文明上网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市城市管理委数据显示,《条例》实施后,北京在垃圾分类实践中持续发力,从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入手,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三年来,北京推动近1.6万个居住小区(村)、11.7万个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广大群众实施垃圾分类。截至目前,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5%以上,分类效果明显。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水务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启动了不文明游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三年来,首都文明办组织“柠檬黄”公共文明引导员19.4万人次,深入150多家公园景区,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24.3万次,热心为游客答疑指路、寻亲寻物、化解纠纷以及提供应急救助。各级执法部门也与公园管理协同联动,严厉打击严重不文明行为,目前已有77人次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惩戒,这一系列的活动都成为落实《条例》的有效举措。
今年4月,2022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发布,这一指数一直被看作是体现市民文明素质发展状况、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程度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效的重要工具。在最新的成绩单中,北京交出了90.69的答卷,比2021年提升0.63个分值,实现了稳中有升,保持了“十七连升”良好态势。文明指数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北京在持续推进《条例》实施中取得的成效。
现场
“光盘行动”入法 “舌尖上的美德”渐成常态
6月1日中午,市民吴女士一行五人走进全聚德和平门店,他们点了四个菜和一份烤鸭,“点菜的时候,服务员就提示我们要适量,如果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和吴女士有同样经历的还有到延庆区永宁古城游玩的王女士,中午到望香居五饼二鱼吃饭,点餐时服务员第一时间提示顾客主食可以随时添加,不用马上就点。2020年6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提出,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三年来,这一文明行为的倡议逐渐成为首都市民就餐的一种行为自觉,这种好习惯的养成靠的是培养、引导和真抓实管。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的第一年,首都文明办联合市商务局等部门启动了“文明餐桌 光盘行动”主题宣传引导活动,活动以餐馆酒店、单位食堂、家庭为重点,通过三年的广泛深入动员、实施分类引导、强化督导检查、营造浓厚氛围,活动的社会覆盖面与影响力不断扩大,厉行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就餐习惯逐步成为首都市民的行动自觉。
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本市多个部门制定发布了《“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指引》,《指引》涉及社会餐饮门店经营者和消费者、各机关食堂、学校食堂用餐的中小学校、高校食堂、医院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星级饭店、乡村民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各驻京办事处所属宾馆、大厦和招待所九大类场景。
同时,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不仅需要个人道德约束,更需执法层面的真抓实管,为餐饮浪费划实“红线”。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多项管理措施以保证“光盘行动”顺利实施。如:要求餐饮企业店内有制止餐饮浪费标识、有劝导员、剩菜要打包;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承担起反浪费的主体责任,呼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网络供餐平台发挥好网络优势,多维度发力,共同制止餐饮浪费。截至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公布了多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警示餐饮业经营主体加强防止食品浪费工作。
在依法促进市民文明行为养成,倡导文明行为的推动下,三年来,北京市民悄然发现“舌尖上的美德”渐成常态。6月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进全聚德和平门店,不时会看到戴着“节约监督员”胸牌的工作人员建议顾客适量点餐、剩菜打包。餐厅内布置宣传标语、易拉宝,提示用餐顾客厉行节约。“这几年,我们全力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增强禁止浪费监督员意识,在顾客点餐过程中做好提示,增加小份菜和‘一人食’烤鸭套餐。在后厨加工环节,设立专门的加工间对原材料进行集中加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浪费。”全聚德和平门店总经理王亚敬介绍,正常营业情况下,厨余垃圾已经从之前的每天1200斤减少到现在不到1000斤。
记者手记
唱响文明北京的“大合唱”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底色,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是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共同责任。
2020年6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德法共治的新阶段。三年来,伴随《条例》的实施和推进,北京市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习得了很多好习惯:司机遇到斑马线会主动停车让行人先行;在地铁、公交站台乘车,排队成为一道城市风景;到餐馆点餐,适量、光盘已经成为大家的生活自觉……文明的公共行为折射出城市文明的高度,这些文明细节更让我们看到了对他人的尊重和根植于心中的修养。
文明北京的建设从来不是政府或市民的“独角戏”,一定是全社会的“大合唱”。三年来,“柠檬黄”“志愿蓝”“平安红”等首都志愿者,遍布城乡基层,在他们的耐心、爱心和诚心感染下,个别人的不文明行为正在逐步改善;而各级政府部门则针对不文明现象开展了一系列严格执法。刚性的法律约束和柔性的文明引导有机结合,恰恰体现出这部法规的立法初衷:一是“促进型”定位,也就是树标尺、立导向、提素养;二是“首都范儿”特色,也就是考量“都”的定位,直面治理的难点;三是“主人翁”意识,也就是文明促进、人人有责。所有这些,都像“合唱”中的精彩和弦,从中聆听到的正是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李佳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付丁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