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本市印发《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营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五大方面,共有31项重点任务,旨在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筑牢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坚实基础,助力“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要求,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壮大。具体来说,《实施方案》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首先要推动企业更加简便。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标准化、规范化措施,支持更多企业及早开业、扩大业务。全面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其次要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制定全市统一的全领域、全要素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优化消费领域企业准营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事前指导和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降低企业存续和退出成本、推动工业产品快速准入、投产上市、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公开。
重点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严格规范执法 防止以罚增收等行为
《实施方案》要求,重点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该方面包括着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6项重点任务。
监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要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流程再造,加快建设全市统一数字监管平台,有效利用风险、信用等6项监管手段,实现“一网统管”。此外,要实施精准有效监管、重点推进信用监管、大力推行科技监管,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领域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执法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加强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法律审查,严禁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罚款,防止以罚增
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此外,《实施方案》还对加大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力度、推进司法质效不断提升、深化企业破产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
主动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 推动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实施方案》要求,主动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为企业在京投资兴业提供支持和便利。该方面主要从外商企业发展环境、国际贸易环境、国际人才发展环境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和目标。
在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托“服务包”工作机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中外商协会、企业座谈,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京扩大投资和新设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
在国际贸易发展环境方面,要发挥机场“双枢纽”国际贸易空中通道作用,积极拓展欧美等地客货运航线资源,提升本市航空运输国际竞争力。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建立完善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信息共享,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积极争取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行标准化单证。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全市统一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拓展认定范围。允许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申报职称,符合条件的可在京从事相关职业。
全面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 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营商环境的改善离不开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系统创新政务集成服务、全方位优化利企便民服务等10项重点任务全面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广泛惠及企业群众。
具体来说,《实施方案》要求系统创新政务集成服务。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出台“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广实施方案,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此外,要全方位优化利企便民服务。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走访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要提升政务信息化、推进政务标准化。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行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服务和审批办理模式,除涉密事项等特殊事项外,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全面统一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和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市区同标”“同事同标”。《实施方案》要求,要重点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全面推行纳税缴费“网上办”,实现95%以上税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个人高频税费事项100%“掌上办”。
就业方面,要积极开展稳定和扩大就业服务。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教育、国资、高等学校就业招聘平台信息共享,组织开展300场以上应届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实施方案》还就提高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便利度、用好各类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
共同营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 破解制约区域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体制机制性障碍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重点战略,《实施方案》要求,共同营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区域协同发展。要加快落实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1+5”合作框架协议,围绕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区域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体制机制性障碍。
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强区域商事制度协同改革,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服务,建立健全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机制,推动实现京津冀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等业务“跨省通办”;二要推进京津冀协同监管,着力加强区域标准、技术规范协同,发挥京津冀“3+X”标准化协作机制作用,共同制定三地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计量技术规范,为重点领域量值溯源提供计量保证;三要强化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新增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社保缴费、公积金补缴等19项“跨省通办”事项,在移动端服务专区新增30项高频办理事项,推进自助终端事项集成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四要促进京津冀跨境贸易协同开放发展,不断深化口岸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支持三地海关口岸“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装”等监管改革,实施报关单优先审核、汇总征税、多元化税收担保、主动披露等便利化措施,不断完善“直提”“直装”联动运作机制,大幅提高三地通关效率;五要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体系,做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通过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