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网站3月28日消息,安徽省民政厅、教育厅近期转发的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因家庭困难、自身残疾或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原因,在就学等方面面临困难,需要给予重点保障。
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月16日在通知中表示,要求牢固树立“孩子的事一刻耽误不得”、“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理念,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落实教育资助和教育帮扶措施,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提出,各地教育、民政部门要进村入户及时劝返辍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综合运用感情、经济、行政、法律方式,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监护人或照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以及强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不接受义务教育辍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确保辍学儿童及时返校复学。对于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报告,请其采取训诫等措施。
同时,学校要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安置工作,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教学计划,及时帮助解决食宿等生活困难,确保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要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确保应助尽助。为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按规定提供国家助学金。
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之外其他困境儿童,要根据其实际情况通过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方式解决其实际困难,对因经济问题在就学方面存在困难的要按规定给予相应教育资助或帮扶。
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表示,要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加强追责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存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辍学多发等问题的有关地区和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记者 吕新文)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