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区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实施。当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发现,去医院看门诊就医购药能报销了。但与此同时,自己个人医保账户里的资金减少了,也让一些人有点疑惑。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参保人的权益是否受到影响?来看专家的解读。
专家介绍,我国现行职工医保制度已有20多年历史,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其中,统筹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缴费,主要提供住院、门诊大病和部分慢性病的医疗保障;个人账户来源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划拨,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医疗费用支出。由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缺乏社会互济性,个人账户在门诊保障方面的功能具有局限性,出现了参保职工“有病的不够花,没病的用不了”的状况。80%以上的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资金集中在健康状况较好的青壮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而不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以负担支付门诊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通过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来提高医保在门诊保障方面的能力,以减轻个人在门诊医疗保障方面的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主任顾雪非:其实老年人使用这个基金的概率是更高的。按一般数据来看的话,就是退休职工就医的频次也好,还有费用也好,大概是在职人群的4倍。所以改革其实是为了去提高他的这种共济保障能力。
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单位缴费全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将其中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同时参保人个人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保障范围,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广大职工的门诊保障水平。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障研究室主任王宗凡:那么我们把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转换成门诊统筹,它是能够提供一个非常稳定的可预期的,是政府有承诺的、这样一个门诊费用的共济的保障,就是要解决个人不能承受的一个费用负担。
国家医保局还出台配套政策规定,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适当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等,方便百姓看病拿药使用门诊统筹。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