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批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探望、抚养、人身安全、消费等。在一起案例中,某拓展训练机构教官在封闭式训练期间,殴打虐待未成年人学员最终获刑,并被执行从业禁止。
案情显示,2020年12月,15岁的唐某某被父母委托给拓展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户外拓展封闭训练,后因不习惯公司管教方式,与另外3名学员商量逃跑,并从教官办公室偷取水果刀、锤子作为工具。因其他学员举报,唐某某等人在宿舍遭到教官杨某某殴打,其中致唐某某构成轻伤一级。2021年9月,肇事者及拓展公司共同赔偿被害人10万元,取得谅解。法院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
法院认为,本案是预防“特教培训”沦为暴力教育,依法惩处虐待被看护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为解决未成年子女叛逆、厌学、网瘾等问题,越来越多的家长热衷将未成年子女送入拓展训练机构接受封闭式训练。部分教育培训人员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理,采用殴打、体罚等所谓“速成”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教育,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关注。
审理法官表示,本案被告人暴力虐待接受封闭教育的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本案警示具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职,同时提醒家长、从事未成年人培训的机构等顺应教育规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记者还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通过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量,确定专门的审判庭、合议庭、审判团队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72个,同比增加60%,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辅助人员282人,同比增加125.6%。
文/李国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