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北京发布了《北京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健全农村疫情防控体系,加强医疗物资准备和基础条件保障。加快完善农村地区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加强退热、止咳、解痛类药品供应储备,满足农村居民患者特别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
《方案》明确,要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乡村要提前备足治疗药物和防疫物资。加紧解决村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纳入医药保障范围、医保结算系统覆盖、设施设备短缺、人员力量不足等具体问题。
同时,畅通药物购买渠道。各涉农区加强统筹,及时调度,加强药品供应企业物流配送能力,保障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清单药品供应。畅通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渠道。在保障药品安全前提下,对紧缺药品允许拆零销售,满足农村居民基本购药需求。为快递企业寄递提供便利,确保农村居民正常购买。
提升患者接诊转诊能力。逐村建立就医救治服务群,确保规划设置内的村卫生室“应开尽开”,医疗保险定点“应定尽定”,基础运行保障“应保尽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区(诊室)“应设尽设”,为发热患者提供接诊和开药服务。发热诊区(诊室)要清晰划定就诊流程,尽量避开与其他就诊患者交叉,医务人员做到规范防护。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要为发热等症状的患者提供开药服务。加强村民健康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回应健康咨询和问题。完善网格化三级医疗救治体系,加强辖区医疗资源统筹调度,及时分流收治。
《方案》指出,根据农村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布,科学划定诊疗网络,组织各医联体核心医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支持,提高诊治水平,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把好医疗质量关,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早期识别重症患者,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完善基层首诊、接诊、转诊流程。加强乡镇统筹调度,完善农村急救转运体系,在医疗卫生机构加快配备和调用救护车基础上,各涉农区立即组织储备一批随时可用于患者转运的车辆,保障农村新冠病毒感染者及时转运、收治。确定专岗专人,负责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医共体牵头区级医院、定点医院、市区对口帮扶医院等做好转诊衔接,建立明确的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方案》明确,要及时处置重症风险。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重症高风险人群的识别、处置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能力,确保重症高风险感染者病情加重时可得到及时救治。开展农村地区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好农村地区人员,尤其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高风险群体的健康监测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发现有住院需求的人员,按照“应收尽收”“应转尽转”的原则,及时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医院进行救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