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赶紧打4.8万元到指定账户,我想回家……”湖南省新化县的李某本想到缅甸赚大钱,没想到跟着“大哥”偷渡出国后,等待他的不是高薪职位,而是去诈骗。在那里,有武装人员把守,他们被限制自由,出了岔子、不听话就会挨一顿打,再被关进小黑屋饭也没得吃,想回家先要拿钱赎身……“淘金”不成反失了自由和钱财,李某经历的这一切与“成功人士”周某(化名)有关。12月7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关于周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的上诉裁定书送至新化县检察院,该案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置办行头,营造多金人设
周某原是新化县某机关一名中层干部,因染上网络赌博恶习,很快输光了家中的积蓄。为了翻本,他瞒着家人找亲戚朋友借钱,不幸的是,他越输越多、越陷越深。最终瞒不过家人,父母取出所有的养老金却难填儿子欠下的大窟窿,妻子多次劝说他也仍不回头。
2020年底,周某忽然想到在缅甸工作的“老表”陈某(已另案处理),听好多人讲他在那边赚了大钱,便打去电话取经。陈某是缅甸某电信诈骗集团的一个小头目,他对周某说他们“公司”一直在招兵买马,许诺如果周某组织10人以上偷渡到缅甸工作,可以给周某20万元介绍费,其他支出另算。周某认为这是个“赚大钱”的好机会,即刻置办行头,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做跨国生意的成功人士:开豪车、戴名表,请吃饭、泡酒吧,出手阔绰。很快,周某便招集到想去缅甸打工赚大钱的李某等19人,这些人大多来自农村,年龄小、学历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不愿花费力气打工。
丛林大冒险,穿越国边境
在与陈某和“蛇头”商量好偷渡出国的日期后,自2021年2月起,周某有计划地安排李某等19人偷渡出国。他们先从乡下汇聚到新化县城,被安排住在城区最好的酒店,等人员到齐后,他们统一乘坐高铁到达昆明,集中入住高铁站附近的酒店,食宿费用均由周某报销。为了赶上“淘金”的队伍,有人从长沙坐飞机飞到昆明,费用仍由周某报销。这一切,大家都感觉跟对了人,也觉得马上就能赚到大钱了。
可偷渡出国并没有那么顺利。周某带着李某等19人从昆明赶到国境线附近,坐上“蛇头”租赁的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再徒步偷越国(边)境。其间,他们要不断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此外,周某等人越境时还要克服恶劣的环境,遇到毒蛇走兽、被蚊虫叮咬更是家常便饭。因为之前“带人”的费用没有结清,“蛇头”将其中四人关在途中的一个小黑屋里三天两夜,只给面包和水。直到费用结清,这几人才得以继续上路。
沦为诈骗“工具人”
最终,除刘某等3人因被公安机关抓获无法前往缅甸外,周某和其余16人经过多次交接、转运,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刚下车时看到有武装人员把守,大家还在想着这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还需要有重兵保护他们的安全,等到铁门关闭、证件和手机等私人物品被收缴的那一刻,他们才意识到事情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新人”报到,先学“养号”。公司给李某等人每人配发了5部手机,让他们每天加好友、发朋友圈,以保持活跃度。如果被国内相关机构监测到异常导致封号,他们至少要挨一顿鞭打。因逃跑被抓住的,被毒打完再关进小黑屋,“关禁闭”期间基本没饭吃。如果有人确实想回家,那就要交钱赎身,赎身后会被看守人员送到一个陌生地方。
但周某的努力没有“白费”,他如愿赚到了介绍费。2021年4月,他再次组织多人偷渡到缅甸。
2021年11月,新化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周某等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线索,遂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周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李某等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移送至新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新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李某等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各并处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周某不服,提出上诉。11月28日,娄底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文/张吟丰 肖连金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