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办法》对网售处方药提出分开展示、先方后药、确保处方真实性等明确要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网络售药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南都记者此前曾对网售处方药乱象进行调查发现,多家网络购药App不用处方就可以买到处方药,所谓“药师审核”形同虚设,虚构病情花5元就可以买到电子处方、把处方药标记为OTC(即非处方药)售卖、甚至有平台对处方药搞“满减促销”等。
12月7日,南都记者再次实测发现,仍有平台未按规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直接公开展示药品的包装、标签等信息,购买处方药“走过场式问诊”等现象依然存在。
新规
处方药销售页面不能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2022年9月1日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南都记者留意到,《办法》共6章42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办法》首先要求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办法》也对网络销售平台责任作出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实测
仍有平台可虚构病情开处方单
南都记者长期关注网售处方药乱象。据南都此前报道,2018年11月,上海22岁女孩马晓晓(化名)通过网络购药平台购买了18盒“秋水仙碱片剂”,因过量服用导致死亡,随后家属将第三方购药App“药房网”以及进驻该App的4个商家告上法庭,认为其在未获取处方情况下随意大量出售处方药,对女儿过量服用导致死亡后果负有责任。与该案类似,同年5月,江西九江的21岁女孩段鑫(化名)因为“痛经”,通过网购App也买了“秋水仙碱片剂”,在陆续服下198片药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秋水仙碱片”主要成分为秋水仙碱,为治疗急性痛风的常用药物,过量服用可能引发毒副作用,且目前无有效的解毒剂。目前国内获准生产的“秋水仙碱片”均属于处方药。
南都记者此前通过对多个医药平台调查发现,多家网络购药App上不用处方就可以买到包括“秋水仙碱片”等处方药,所谓“药师审核”形同虚设,虚构病情花5元就可以买到电子处方、把处方药标记为OTC(即非处方药)售卖、甚至有平台对处方药搞“满减促销”等。
12月7日,南都记者再次对1药网、叮当快药、药房网商城等医药平台进行实测。值得注意的是,仍有平台未按规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直接公开展示药品的包装、标签等信息。
虽然多家平台均醒目提示有“处方药需先问诊开方才能购买发货,互联网医疗只对复诊用户提供医疗服务”等信息,南都记者仍然能以新用户身份问诊,并通过虚构病情轻易购买到处方药。
在叮当快药、药房网商城等平台,以虚构的“痛风”病情,在完成实名认证及填写个人病情描述后,平台接诊医生仅例行询问是否“已确认过此疾病并使用过该药”,有无过敏史及慢性病史等,无需上传病历资料,便开出“处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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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公布
据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30日消息,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清单》包含两大类药品,其一是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其二是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包括:
一、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
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
三、《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四、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胺碘酮、奎宁、氨茶碱、胆茶碱、异丙肾上腺素;
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达比加群酯、华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扑米酮、碳酸锂、异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碱;
米非司酮、复方米非司酮、环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诺前列酮;
法罗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诺沙星、泊沙康唑、头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奥硝唑、头孢泊肟酯。
备注:
1.中药配方颗粒是指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须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
2.二(四)所列品种为通用名,限于单方制剂,其中抗菌药不含外用剂型。
此外,为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国家药监局11月30日发布通知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一手抓集中专项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创新药品网络销售风险防控体系,优化药品网络销售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针对第三方平台,要重点查处平台责任履行、经营行为管理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要重点查处销售假劣药、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批、查处一批、严惩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文/方诗琪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