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北京商报
2022-12-07 08:31
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按规定予以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申请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编辑/张郁唯
相关阅读
北京:即日起恢复常态化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3-24
河北712家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3.7亿元
河北日报 2022-12-25
北京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
中国建设新闻网 2022-12-13
半两财经|北京公积金可缓缴至2023年6月30日 职工申请提取和住房贷款不受影响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09
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至80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2-11-13
南京公积金: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9
陕西: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调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9
广西梧州:阶段性减免房屋租金,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澎湃新闻 2022-06-0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