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等六部门列为2021年度全国38起督办案件和2022年全国青少年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之一的“4·02”案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涉及4省12市、涉案金额逾2000万元、缴获涉案书籍逾50万册、起诉犯罪嫌疑人9名……针对这一跨省制售盗版教材教辅系列案,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经营罪对邓某等9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案主犯之一邓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200万元至3万元罚金。
2020年12月,灵山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在自治区版权局和市新闻出版局指导下,联合公安、文化、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执法检查,发现被告人邓某经营的书店及其仓库内存有大量疑似盗版出版物。经有关部门认定,其中的《红星照耀中国》等56种图书共2.68万余册为侵权盗版出版物;此外,《学前测试一本通(拼音1)》等50种图书共1.14万余册为非法出版物。
灵山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此案线索移交至灵山县公安局,灵山县公安局于2021年4月2日成立了“4·02”专案组。专案组远赴湖南、山东等4省12市进行案情线索排查,经过长达5个多月的周密侦查,于2021年9月29日对聚集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阳谷县等地的制售盗版工具书、教材教辅及非法出版物团伙进行了收网打击,将其“产供销”盗版出版物的犯罪链条全部斩断。
法院指出,该系列案覆盖盗版教材教辅和工具书加工制作及销售环节,涉案人数多,侵权产品数量大、案值高,并且跨省区、辐射广,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著作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案是广西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打击链条最完整、起诉犯罪嫌疑人人数最多、缴获涉案物品最多的侵犯著作权案件,也是依法从重判处刑期最长、处罚金额最多的著作权案件。
近年来,广西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不断强化版权保护工作,持续组织、深入开展对侵权盗版的专项整治,加大版权大案要案查办督办力度,对重大案件坚持持续跟进、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版权管理、行政执法、刑事和司法机关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相互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文/张维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