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公开转让土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的地块使用权,起始出让价75亿余元。据悉,该地块原由恒大于2017年12月以55.52亿元价格竞得,原计划打造为恒大总部,但自2021年9月开始就已停工。目前产权为抵押状态,土地使用年期30年。
1万平米地块要转让 5年前恒大以55亿竞得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一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公告,称受转让人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T208-0054宗地的使用权(以下简称本宗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公告期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0日,挂牌期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6日9时止。
据了解,该地块原由恒大于2017年12月以55.52亿元价格竞得,原计划打造为恒大总部。
公告显示,该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商品房;位于深湾三路与白石四道交汇处东南角 ;目前产权状态为抵押。
土地面积10376.8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9200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28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248420平方米,商业17000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1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80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其中商业8000平方米,办公1200平方米)。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公众通道等不计容积率。
转让起始价75亿 土地使用年期30年
公告中介绍,该地块土地使用年期30年,自2017年12月19日起到2047年12月18日止;转让的起始价为75亿余元,竞价阶梯为2000万,竞买保证金为8亿元,前述价格为含税价。
公告竞买申请人的资格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自然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企业及其他国家、地区企业拟参与竞买的,须在内地设立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名义参与竞买。竞买人须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公告交易标的物。
全部成交价款用于代为缴纳交易标的物转让产生的转让人须缴相关税费、支付本宗地项目欠付的全部工程款和向本宗地的抵押权人清偿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本宗地建设项目自2021年9月开始停工,项目基坑桩基础已完成,土石方大面已开挖至基底标高(-42.40米),基底承台和坑中坑尚未完成,宗地按现状转让。
本宗地建设项目因长期停工、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尚未定标,后续基础底板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启动。同时因资金问题,土石方单位和基坑支护单位现已停工。项目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变形、渗漏裂隙及积水、钢筋等材料锈蚀、影响片区地下道路建设、临时用地收地、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风险,相关问题风险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竞买申请人要了解这些风险
本宗地建设项目已办理完成部分报批报建手续,包括限高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环评批复等,尚未取得消防审查意见书等。竞得人竞得后需自行重新办理/变更相应报批报建手续,相关风险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本宗地建设项目存在逾期竣工风险,存在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风险,相关风险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本宗地存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风险,如宗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按国家和深圳市关于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相关风险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本宗地建设项目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使用期已满、逾期使用欠费、拖欠工程款,合同相对方索赔、维权等问题,存在的经济与法律风险由竞得人自行评估。
据了解,转让人已与南山区人民政府签订《T208-0054地块产业监管协议》,由南山区人民政府对本宗地项下的总投资额、产值规模、地方财力贡献等事项进行监管,并约定土地使用权人就监管事项应满足的标准和条件。该协议须由竞得人承接,若后续竞得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本宗地的相关产业监管要求及实际监管的,由竞得人自行评估风险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本宗地项目建成后存在部分物业须在约定期限内自持的要求,竞得人须承接相关要求。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因实际需要对项目的销售限制条件进行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竞得人应按规定补交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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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