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老年人高价买字画被骗上百万 北京海淀法院宣判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2-09-16 13:10
稳赚不赔、短期升值——一通忽悠,老年人纷纷高价购买董某等三人手中“珍藏”字画,结果却是一场骗局。9月15日,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被告人董某某等三人因诈骗罪获刑3年半至1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该起涉老诈骗案件由海淀法院院长邵明艳担任审判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海淀检察院检察长刘惠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9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董某某、雷某某、任某某伙同他人在北京某公司内,虚构王某等画家的字画能够短期升值,公司能够对外代卖,保证稳赚不赔等事实,欺骗李某某、楚某某等多名老年被害人高价购买字画等物品。经查明,董某某等3人均系公司销售人员,其中,董某某参与骗取的金额为732600元,雷某某骗取的金额为344260元,任某某涉案金额为115720元。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提请依法判处。
董某某3人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辩护人分别围绕三被告人系初犯、从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签署量刑具结书等发表了辩护意见。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三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充分评议并进行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某、雷某某、任某某伙同他人诈骗公私财物,其中董某某参与诈骗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雷某某、任某某参与诈骗的犯罪数额巨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同时,三被告人伙同他人诈骗老年人财物,酌予从重处罚。最后,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做出上述判决。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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