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为《关于请求维护营商环境、增强房企投资信心的纾困解难报告》的文件引发广泛关注。根据网传文件截图,17家房企均在文末留下公章。在文件中,这些房企认为当前部分不合理不合规客诉问题高度一致,背后或有专业房闹机构推波助澜,目的只为索取巨额利益。希望合肥市政府坚决遏制专业房闹及种种“恶意维权”行为,能出面约谈、警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个人和组织给予坚决打击……
“房闹”现象早已有之。比如2012年杭州就出现过房价下跌给老业主造成损失,开发商拒绝补偿,引发的“房闹”现象。上述文件对“房闹”描述是,他们由机构或个人约在楼盘交付前3个月组建业主聊天群,进行群内非法集资,组织集中群诉,将建设过程中的非常规拍摄施工图进行特写。另外,还组织业主至房企其他在售项目,采取喊口号、拉横幅、阻扰销售等行为,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以此索取巨额利益。为此,房企请求政府出手打击“房闹”。
目前,当地政府尚未回应此事。如果政府出手打击“房闹”,应当“辨证+分治”。所谓“辨证”,即根据不同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如果确系业主方无事生非、小事大闹,应支持开发商依法维权,最好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导致“房闹”,应该要求开发商尽快解决业主合理诉求,而不是按照开发商意愿打击业主正常维权行为。
所谓“分治”,即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的职能部门采取不同办法。比如住建部门应该联合消费者组织,对交房过程中的小问题进行调查、协商解决;再比如,对于协商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引导业主方或者开发商方走司法渠道。政府部门打击“房闹”的空间比较有限。由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更适合通过司法渠道依法去化解。
我们要意识到,在房价连续多年上涨后的今天,购买一套房几乎“吸”走了一家人甚至几代人的血汗钱,甚至还要为银行偿还数年房贷。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对房屋质量瑕疵表达不满、进行维权,开发商与当地政府应该理解,以换位思考的态度消除业主们的不满。假如随意利用公权打击业主们正当维权行为,很容易引发民愤,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不过,对于部分业主不认可已签的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的部分内容条款;不认可房屋设计、装修标准,要求毛坯交付并退返装修部分购房;违反消防规定,要求消防登高面绿化变更;超购房合同约定,凭个别客户的主观需求要求对小区进行品质提升等违反契约、违反法律等诉求,政府部门应表明态度予以反对,对失信业主进行谴责并考虑建立失信名单。
至于验房等机构组织业主搞“房闹”也要区别对待。如果这类机构依法建议业主维权并没有做错什么,因为验房机构本来就是检测房子面积、质量,为业主服务的。但如果其组织“房闹”并从中获利,就变成了专业“房闹”机构,涉嫌超范围违规经营,应予以查处。坦率说,无论是验房等机构介入“房闹”还是业主“房闹”,根源是房子问题成为把柄。
另外,“房闹”往往出现在房价不稳定尤其是下行阶段,所以,稳定房价也能起到抑制“房闹”的作用。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