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个月,“火腿第一股”金字火腿的信息披露违规案终于查明。根据上市公司金字火腿7月10日晚间发布的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7月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涉嫌违法事实,拟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相关人员也分别拟被处20万元罚款。
其实,金字火腿此次遭受处罚早有征兆。三个月前的4月8日,金字火腿就曾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从立案到公布处罚事先告知,整整三个月时间。在此次公告中,金字火腿特别强调“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根据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布的金字火腿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和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而这一切其实还与近两年来猪肉价格的大起大落有关。
作为以猪肉为主要原料的上市公司,为了应对近年来猪肉价格的波动,公司董事会去年初决定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冲猪价波动风险。当年8月开始,公司陆续买入生猪期货合约累计7000万元。截至8月24日已累计产生浮亏1131.01万元。 紧接着在9月份,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金字火腿期货交易员杨某将期货合约卖出平仓。截至当年9月30日,期货账户累计亏损 5510.53万元,相当于公司2020年净利润的九成以上。
然而,如此重大的损失,金字火腿却直到今年1月27日才披露相关信息。当时公司表示期货交易员已筹措足相应亏损补偿款项5510.53万元,全额填补了上述损失。对于没有及时披露相关期货损失信息,金字火腿表示,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将赔偿款误认为期货套保本金计入收回期货本金中,对于投资损失和赔偿收入均未进行账务处理,因此未在第三季度报告中对此进行披露,金字火腿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事实上,金字火腿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已违反了《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而金字火腿期货交易员杨某全额赔偿,公司在收到大额赔偿款以后,又未及时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也构成了违规违法行为。
根据浙江证监局的处罚决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施延军、王启辉、吴月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由于金字火腿构成信披违规,已经有律师认为金字火腿的投资者可因此向上市公司索赔自己的投资损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金字火腿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他认为,金字火腿案的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期间买入金字火腿股票,并在2022年1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或在2022年4月8日前买入金字火腿股票,并在2022年4月8日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另外值得一提的细节是,金字火腿的这名期货交易员之所以能迅速拿出5510.53万元补偿期货亏损,资金中很大一部分还是来自其岳父施雄飚的资金。而后者是持有金字火腿3.45%股权的一位自然人股东,同时也是金字火腿前实控人施延军的哥哥。
另据了解,此次信披违规事件还直接影响到金字火腿原拟进行的一次最高12.41亿元的非公开股票增发,目前该项目已被迫中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