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首任董事长戴荷娣因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一审开庭,获刑12年的被告人戴荷娣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获刑十二年认罪服判 法院:主动交代悔罪 依法从宽从轻
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5月30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戴荷娣利用担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组书记、董事长、行长,徽商银行董事长、督导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资金拆借、贷款审批、贷款核销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0.4567万元;2015年至2019年,戴荷娣利用担任云南省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他人收受财物人民币共计1225.079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荷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戴荷娣利用担任富滇银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戴荷娣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然而考虑到戴荷娣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庭审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戴荷娣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首任董事长退休8年被查 近年来多位高管“落马”
据公开资料显示,戴荷娣生于1952年10月,1974年2月入党,1998年3月起历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党组书记、董事长、行长;2005年12月起历任徽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督导员;2008年12月任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督导员;2013年1月正式退休。2021年11月,作为徽商银行首任董事长的戴荷娣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也就是说戴荷娣被查时已退休8年有余。
2021年11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戴荷娣丧失党性原则,背弃理想信念,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放任纵容;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便利在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戴荷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值得注意的是,戴荷娣是徽商银行首任董事长。事实上,近年来徽商银行已有多位高管被查:2022年3月18日,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学民在卸任徽商银行董事长11个月后被查;2021年1月,徽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徽银理财董事长夏敏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
据徽商银行官网信息,1997年4月,徽商银行挂牌成立,总部设立在合肥,是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11月30日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8日正式合并安徽省内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业银行,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等7家城市信用社。在2005年12月召开的徽商银行重组后的首次股东大会上,董事长戴荷娣被选为董事长。2006年1月1日,徽商银行正式对外营业。2013年11月12日,徽商银行成功登陆H股。
截至2021年末,徽商银行资产总额13836.62亿元,同比增长8.80%;营业收入355.14亿元,同比增长9.98%;净利润117.85亿元,同比增长18.79%;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114.60亿元,同比增长19.75%。资产质量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徽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6.60亿元,同比增加3.02亿元、增幅1.8%;不良贷款率1.78%,同比下降0.20%;拨备覆盖率239.74%,同比增长57.84%。
文章综合自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徽商银行官网等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