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发审会,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天地药业”)距其创业板IPO又近了一步。在公司此前通过的发审会上,发审委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部分产品的销售稳定性及公司财务规范性进行了关注。
发审会公告显示,2018年-2020年期间,新天地药业存在通过公司财务人员的个人卡代收产品销售款、废品物资处置款及其他款项,且将该款项用于代为支付公司员工薪酬,以及大额取现用于公司实控人及其配偶的家庭开支及个人借款的“账外账”情形。
基于此,发审委对公司上述财务问题是否得到规范,以及相关收入是否依法纳税进行了问询。
而在公司上会前的几轮问询中,主营“医药中间体”的新天地药业究竟应属于“医药制造业”还是“化工原料生产企业”的创业板定位还曾被多次问询。此外,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单一、成本受原材料影响大且报告期内成本涨幅过快等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增收不增利”的情形亦值得关注。
报告期内增收不增利,
毛利率波动明显
新天地药业自称全球第二大D酸系列产品生产厂商、是下游阿莫西林原料药生产厂商重要供应商。
招股书显示,新天地药业的主营业务为手性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对甲苯磺酸和拆分剂。其中,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由D酸、甲酯和羟邓盐三款产品构成,这三款产品主要用于阿莫西林、头孢丙烯、头孢羟氨苄原料药的化学法合成。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医药中间体行业由于近年来受环保、安全生产政策影响,行业整体呈短期调整趋势,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2692亿元下降至2020年2090亿元。
但新天地药业却在此期间保持了持续性的逆势增长。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1年期间,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分别达到4.07亿元、4.33亿元、5.14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7.76%、6.54%和18.64%。
其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是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对新天地药业的营收贡献比各期均超过80%。
值得注意的是,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的材料成本占总成本60%以上,2021年由于原材料涨价,新天地药业的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26%,超过公司当期营收增幅,导致公司“增收不增利”。
招股书显示,新天地药业2019年-2021年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9亿元、1.18亿元、1.15亿元,2021年略有下滑。同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53%、45.34%、40.11%,波动明显。
客户集中度高,
4大主要客户存采购下滑风险
由于新天地药业目前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而该产品下游的阿莫西林原料药生产商较为集中,故公司下游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内,新天地药业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52%、68.34%及 62.09%。
值得注意的是,新天地报告期内的前6大客户中有4家公司自身的经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这些变化或将对未来其对新天地药业的采购产生影响。
图片来源:公司问询回复函
其中,华北制药——新天地药业报告期内的第二大客户,2021年、2020年连续两年分别出现-6,191.29万元和-4,919.7万元的亏损。2021年,该公司对新天地药业的采购亦同期下降近8%。
据新天地药业招股书披露,2021年8月,华北制药还因在山东省的“集中采购”中未能按协议约定供应药品,而被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成员单位列入“违规名单”,取消其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受此影响,华北制药无法参与国家组织的第六批及第七批集采。
国药威奇达——新天地药业报告期内从第三大下滑出前五大的客户,则在报告期内明确下调了对新天地药业的采购占比。据国药威奇达年报显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该公司向新天地药业采购的D酸产品占其对外采购同类产品的份额分别为20.9%、10.8%和10.63%,采购份额大额减少,原因为新天地药业对国药威奇达采购报价过高。
在新天地药业的主要客户中,对公司影响较大的还有绿园药业。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新天地药业对绿园药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20.61万元、4,683.89万元和1,863.72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5%、10.81%和3.63%。
而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绿园药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公开资料显示,绿园药业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阿莫西林生产成本提高、营运成本提高较大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下降,资金周转在短期内出现问题,经营出现困难。
基于此,新天地药业2021年对绿园药业实现的销售收入下降明显。对此,新天地药业称除了绿园药业出现经营困难以外,还有公司考虑到销售回款风险,于2021年下半年停止向绿园药业销售产品的原因。
图片来源:公司问询回复函
此外还有报告期内逐渐进入新天地药业前五大客户的常盛制药。招股书显示,由于该公司2022年4月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一定程度上会对其阿莫西林原料药的生产造成影响,或将进一步影响对上游中间体的需求。2021年,常盛制药对新天地药业的采购亦同比下滑了10%。
研发薄弱,
创业板定位遭反复质询
此外,尽管新天地药业此次IPO选择的是创业板,但其是否符合创业板 “三创四新”的定位此前却遭到交易所的反复质询。
招股书显示,新天地药业认为自身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但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版)》中,公司主营的“医药中间体”被划分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C2614)”。且“医药制造业(C27)-化学药品原料制造业(C2710)”分类中则显示仅包含原料药,未显示包括医药中间体。
在对新天地药业的二轮问询中,交易所对公司“报告期内全部营收来自于医药中间体销售,且截至目前未实现原料药销售,但仍将自身归类于医药制药业C27而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的情形,以及虽然公司虽然未实现原料药销售但所列的同行可比公司均包含原料药业务的情形进行了问询。
对于交易所的疑问,新天地药业表示,“医药制造业(C27)”未明确是否包含医药中间体,且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作为高级医药中间体只需经过较少的化学反应步骤即可合成为原料药,属于高级医药中间体,应将其列入“医药制造业(C27)”。
此后,交易所还要求新天地药业结合公司研发能力、研发费用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在创新方面的具体表现,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新天地药业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712.36万元、2,061.93万元和2,058.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1%、4.76%和4.01%,公司2021年研发投入的绝对金额和占比均有所降低。
此外,问询回复还显示,新天地药业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低于公司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且公司基础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低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公司同地区平均工资水平,而这又令新天地药业的研发投入再次受到质疑。
文/北京青年报 范辉 王玥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