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 4月1日~5月1日之间,一个月内总计有101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独立董事辞职报告。一个月中发布独董辞职公告的公司突破三位数,这个数字并不常见。
截至今年4月底,今年已有286家企业发布了独董辞职的公告。2021年同期,这个数字则为224家。这个现象的背后意味着第三波独董辞职潮已经来临。
ST公司独董辞职相对集中
据通联数据显示,2022年4月,共有101家A股上市企业发布了独立董事辞职公告。作为对比,2021年4月只有76家A股上市企业发布独立董事辞职公告,2020年4月和2019年4月,这个数字分别只有68家和43家。另一组市场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1月共有51家次A股上市公司公告独立董事离职,对比去年1月的39家次和前年1月的27家次,今年1月独立董事的辞职数量明显增加。
两组同比数字可以明显看出,第三波A股独董辞职潮正在形成。
通过分析独董辞职的原因,可以看出一大特点,即此前的公司年报遭到了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的质疑,即“不保障公司2021年报真实性”,同时对企业经营能力提出质疑,这些公司尤其以ST公司为最。
以*ST腾邦独董辞职为例,4月25日,*ST腾邦发布独董事辞职公告。此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对*ST腾邦2021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公司存在内控失效、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应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融易行资金占用款事项等多项问题。且*ST腾邦子公司旅游集团连年亏损、债务逾期未偿还,并涉及大量诉讼,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旅游业务基本停滞,员工大量离职,旅游集团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等多项问题。
在这波独董辞职潮中,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ST公司独董辞职成为一大现象。5月9日,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李化亮、独立董事李世勇、张世贤、丁学军,非独立董事朱恩乐等5人的书面辞职申请。此外 *ST天首、*ST罗顿、*ST西发、*ST长方、*ST广珠等上市公司均有独董于最近半个月辞职。
康美案是独董辞职潮导火索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观察,第三波独董辞职潮大约从去年11月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年4、5月份达到高潮。
最初的导火索是康美药业5名独董被判承担上亿连带赔偿责任。2018年,彼时的医药白马股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一案震惊全国,累计虚增货币资金逾880亿元,成为A股史上最大规模的财务造假案。
11月12日,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让市场颇为震惊的是,5位独立董事(其中4人为大学教授)被判承担上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江镇平、李定安承担20%连带责任(折合4.918亿元); 张弘承担10%连带责任(折合2.459亿元);郭崇慧、张平承担5%连带责任(折合1.2295亿元)。他们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10万元左右。却因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这起诉讼首次为独立董事敲响了警钟,以往光拿薪酬不负责任的时代已经画上了句号。
以康美案为分水岭,独董辞职迅速波及到了许多A股公司。截至去年11月23日,仅11月就有38家上市公司的41名独董递交辞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
从时间节点来看,以康美案一审判决的11月12日为分界点,11月1日—11日仅有12名独董辞职;从12日到23日,几乎相同时长,则有29名独立董事请辞,数量为之前的两倍还多。
独立董事辞职的背后考量
市场注意到,在康美案一审判决中,此前被称为公司花瓶的独董突然成了高风险的职业,为避免天价连带赔偿责任,毅然选择纷纷辞职。
自2021年以来,不少独董对上市公司相关决议投出了反对票或是弃权票。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即独董所承担的法律风险不断走高。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独董制度越来越完善,法律责任(变得)清晰,而很多独董的报酬并不高,要参加董事会的几乎所有会议,时间成本高,法律风险越来越大,有些独董为了自保投出弃权票或是反对票。
市场分析,康美药业案有望为资本市场生态革新提供重要契机。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若山曾表示,作为一名合格的独立董事,要敢于对治理结构不完善条件下的提案说“不”,对不科学的董事会战略提案说“不”,真正履行对“董监高”的监督和制衡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李峰建议,建立全职独立董事制度。现行的兼职独董制度,把对巨额资产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决策的权利交给无法全职投入的人员,会导致严重的权利责任不对等。实行全职独立董事制度,可以保证独立董事的薪酬与上市公司内部董事持平,吸引优秀的专业人士任职,使其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波独董辞职潮来了
A股独董制度自2001年设立以来,已经历了20年的大发展,此前经历了两次独董辞职潮。
第一次是官员独董辞职潮。2013年10月19日,组织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清理。
据北青报记者统计,自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沪深两市已有将近300名独董辞职。
第二次是高校独董辞职潮 。2015年11月初,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高校遵照执行组织部门“18号文”等文件要求。伴随《通知》的层层传达,多数学校被要求在11月份将情况上报,这成为11月中旬开始的高校独董辞职潮最直接的导火索。根据同花顺数据整理,当年11月27日至12月底,共计有274位独立董事离职。
由康美案所引发的A股独董“辞职潮”,已成为A股历史上的第三次。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今年已有286家企业发布了独董辞职的公告。2021年同期,这个数字则为224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