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外出就餐时,被餐厅告知没有纸质菜单,只能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点餐。网上点餐通常不仅要关注餐厅的公众号,还要允许其获取自己的微信昵称、头像、地理位置等信息。
近日,一起顾客状告餐厅强制扫码点餐的案例中,顾客被判胜诉,餐厅须于判决生效起10日内删除顾客的个人信息。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已有强制扫码点餐的公诉案例,深圳消协等还推出了全国首个行业自律承诺。
强制扫码点餐收集个人信息被判侵权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近日,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餐厅强制顾客“扫码点餐”的案件。原告罗某在德阳市区某家火锅店就餐时,被服务员告知其必须关注火锅店的微信公众号才能点餐,否则无法提供服务。于是罗某提出用纸质菜单点餐,却遭到服务员拒绝。
为帮助罗某点餐,服务员未经同意使用其手机关注了该店的微信公众号并开始操作。进入火锅店的微信公众号主页,页面显示公众号申请获得罗某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及性别几项信息,虽然有“拒绝”“允许”两个选项,但只有点击“允许”后才能继续操作,否则无法点餐。
在罗某看来,该火锅店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正当,更无必要,侵犯了其个人信息,于是将火锅店诉至德阳旌阳区法院,要求火锅店删除收集的个人信息,并赔礼道歉。但火锅店认为,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属于网络化名,不存在侵害个人信息的风险。
自去年11月起正式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据报道,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到火锅店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火锅店公众号强制收集罗某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违反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法律规定,侵犯了罗某的个人信息。
最终,法院要求火锅店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获取的罗某的个人信息。
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彭诗文介绍,根据法律法规,“关联”是个人信息界定的路径之一,即“从个人到信息”,在已知既定个人的前提下,获取有关该个人的更多信息。此举作用是丰富既定个人既有的人格图像,使他人知晓更多关于该个人的情况。
在本案中,原告罗某在火锅店用餐并使用微信扫码功能,罗某作为已知既定个人,餐厅通过提取信息知晓了其微信号、昵称、地区等信息,属于关联路径识别的个人信息,依法应予保护。
此前已有公诉案例,消协多次发声
随着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扫码点餐系统已经十分普及。既为了节约人力成本、精准营销,也为了更直观地展示菜品图文、提高点餐效率,餐厅饭店大多力推“扫码点餐”,而纸质菜单则逐渐销声匿迹。
为了解消费者对“扫码点餐”的使用感受,南都此前曾发起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537名参与问卷调查的网友中,有86.8%的网友曾被强制要求扫码点餐,其中更有52.9%的网友表示经常遇到此类情况。
问卷调查结果还显示,消费者遇到最多的情况是必须点击关注公众号才能点餐,占比达到78%。66.3%的消费者遇到过授权商家或者第三方获取地理位置、账号信息等个人信息后才能点餐。遇到过注册会员才能点餐的消费者占比达到33.7%,而84%的网友后续收到了关于优惠券、广告等推送信息。
想吃饭只能使用扫码点餐系统,而使用“扫码点餐”又必须交出个人信息……繁琐的点餐流程和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困扰着广大消费者。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监管部门也动作不断。
去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点名批评“扫码点餐”。明确提出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这种新技术的应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
去年5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推出全国首个关于扫码消费的行业自律承诺《扫码消费行业自律承诺》,提出以便利消费者为原则,为消费者消费提供多样选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今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某餐馆利用“扫码点餐”小程序在点餐、支付环节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等个人信息,但手机号并非消费者完成点餐和支付的必要环节。此外,该餐馆未向消费者明示收集、使用手机号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也未对收集的个人信息采取必要安全管理措施。最终,该餐馆被处以警告和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收南都采访时曾表示,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且扫码点餐也不应该授权才能使用。“强迫人家必须提供个人信息才能点菜,获得信息以后强制给人推送广告,这是强人所难了,侵害消费者的隐私权是不应当的,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也不应当。”他表示,商家应该给消费者提供多个备选方案,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尊重和信任。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