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宋顺勇被开除党籍。
在公安系统工作期间,宋顺勇曾作为专案总指挥侦破涉黑团伙。他落马之后,纪委通报中提到,宋顺勇大搞卖官鬻爵,严重污染破坏海口市公安系统政治生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退休4年后落马
宋顺勇,1956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早年间,宋顺勇一直在老家衡阳工作,南下海南前的职务为衡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2年8月,宋顺勇南下海南任海南凤凰机场公安局筹备组组长,后于1994年4月至2002年2月,任海南省三亚凤凰机场公安局局长等职;2002年2月至2004年12月,宋顺勇担任三亚市公安局副局长;2004年12月至2008年9月,他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局长。
2008年9月至2015年10月,宋顺勇任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等职。2015年10月,宋顺勇成为海南省公安厅巡视员,直至2016年10月退休。
2021年2月,宋顺勇落马。
从侦破涉黑团伙的公安局长蜕变为“保护伞”
在宋顺勇担任海口市公安局一把手期间,海口市市长是冀文林。
冀文林曾任海口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厅级),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任海口市代市长、市长。
观海解局注意到,宋顺勇曾指挥侦破涉黑团伙。
2008年底,海口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梁其成等人有从事黑恶犯罪的重大嫌疑,时任海口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宋顺勇进行了部署,要求重拳出击、除恶务尽。2009年2月,海口警方正式立案侦查,宋顺勇亲自担任专案总指挥。
让人唏嘘的是,当年的公安局局长在后来竟然蜕变成了“保护伞”。
4月19日的纪委通报提到,宋顺勇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查办、项目推进、干部职务调整和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宋顺勇还被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大搞卖官鬻爵,严重污染破坏海口市公安系统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等。
纪委通报称,宋顺勇身为长期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收钱敛财。
宋顺勇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全国扫黑办督导后 老下属被查
在宋顺勇之前,海南省公安厅已经有两人落马。
2020年9月,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儋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易向阳已被查;2020年10月,海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曹晶被查。
易向阳和曹晶,都被指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易向阳曾是宋顺勇“老下属”。他1969年2月出生,湖北黄冈人,大学学历,在公安系统工作了27年。
1993年7月,24岁的易向阳到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办公室当科员,从那时起至2015年2月,他在海口市公安局工作了22年,历任新华分局刑警队科员,刑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美兰分局政委、局长,副局长,纪委书记等。
2015年2月,易向阳履新儋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副厅级),1年多后,跻身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观海解局注意到,2020年7月,全国扫黑办启动了2020年第一轮特派督导。
2020年7月20日起,全国扫黑办派出32个特派督导组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点地市开展特派督导,其中,海南特派督导组在7月20日进驻儋州市,开展为期10天的督导工作。
据新华社报道,自特派督导组进驻儋州以来,重点选取吴云琥涉黑涉恶案、陈吉镇涉黑涉恶案等多宗大案要案,深入核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是否依法严格规范,“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是否落实到位等。
罕见的是,8月7日,全国扫黑办海南特派督导组决定延长督导时间,这也是全国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首次出现督导组延长既定督导时间的情况。
当时,督导组组长表示,督导组将“围绕群众普遍反映的难点、痛点、堵点,继续强力督导、深挖彻查”。
不到一个月,易向阳就被查了。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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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