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油价格“瞬息万变”,在刚刚过去的一周走势颇为震荡。
3月7日,美国与其盟友讨论禁止从俄罗斯进口原油,原油市场再度拉涨,WTI原油最高冲上130.5美元/桶大关,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冲上139.13美元/桶的高位。
3月8日,受美国宣布禁止进口俄罗斯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的影响,国际油价大幅上涨,WTI原油收盘价报123.7美元,布伦特原油收盘价报127.98美元/桶。
3月10日,俄罗斯承诺履行能源方面的合同义务,市场供应忧虑有所消退,加之投资者获利回吐,原油收盘继续走跌。WTI原油收盘下跌2.68美元,至106.02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收盘下跌1.81美元,至109.33美元/桶。
受地缘政治影响,国际油价持续走高,国际市场亦有担忧“石油危机”或将来袭?未来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如何,涨跌情况会否同步传导至国内,又将对上下游企业造成何种影响?中国此前签订的长期采购协议是否能将石油价格熨平?
短暂冲高还是持续上涨?
市场有关国际油价的走势判断存在分野,不管是短暂冲高还是持续上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的人士都提供了相应的判断支撑。
3月10日,招金期货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研究员高健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前几天(3月7日起)原油的急速冲高应该是暂时的,主要还是俄乌局势升级,加速了原油的上涨。俄乌冲突带来的油价水平,存有一定的被高估的成分,市场担心冲突升级之后,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原油的进口禁令,会导致俄罗斯原油出口大幅下滑,从而导致原油严重供不应求。
抛开俄乌局势之外,高健认为原油的基本面还是比较强势,供应仍然偏紧,库存仍然是低水平。从一些高频指标,比如原油月差、远期曲线和裂解价差等,都能够得到验证。
捷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闫建涛则认为,如果时间周期再拉长一些去判断,油价有可能还会持续上涨,他从季节性因素、市场周期、宏观层面、美国汽油价格以及碳价格等角度作出分析。
闫建涛对经济观察报记者分析称,一般而言3至5月,油价涨、气价跌;2020年10月,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周期启动,及至2022年2月,油价走出了2014年、2020年双暴跌的周期,政府和企业利用好大宗商品价格周期的有利时机,争取抓住周期底部;2021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动了全球通货膨胀,提高了能源消费成本。
闫建涛进一步解释,当能源开支占全球GDP的7%时,相当于油价150美元,消费快于经济增速,超出消费者支付能力,之后往往意味着经济下滑;美国汽油价格3.5美元/加仑是临界点,目前汽油价格接近4.3美元,对应油价的水平是150至160美元/桶;碳成本逐渐纳入大宗商品价格中,也推高了大宗商品价格。中国可参考50元/吨,欧洲30欧元/吨。油价未来250美元/桶都有可能。能源产品价格危机下,欧美国家认为是新能源投资不足所致,还会进一步减少传统能源投资,而加大新能源投资。
原油价格的历史性上涨让“石油危机”的阴影重现。
受访人士表示,目前还谈不上石油危机,如果欧美联合对俄罗斯原油进出口实施严厉制裁,就很有可能会爆发全球的石油危机,目前来看制裁仅仅局限于美英两国,更多的欧洲国家并没有采取类似的措施。所谓的石油危机,更多的指全球的原油供应突然出现大规模中断,导致原油供应严重不足,例如1974年沙特断供,引发全球石油危机。这一次还远没有到供应危机的程度。
国内成品油最多能涨多少?
92号汽油进入“8元时代”。
3月3日,国家发改委消息显示,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3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60元和255元。折升价92号汽油、95号汽油、0号柴油分别上调0.20、0.22、0.22元,国内多数地区92号汽油迈入“8元时代”。
国内新一轮成品油价调整将于3月17日24时进行,根据国内多家机构的测算,国际原油价格仍有冲高预期,变化率幅度或进一步拉宽,预计新一轮零售价上调幅度依然较大。
原油价格的上涨并不直接等于成品油价格上涨,中国有着一套成品油价格的形成机制,这一机制为成品油划定了“地板价”和相对的“天花板价”。
目前成品油的定价机制是基于国家发改委2016年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方式,以国际原油价格作为基础,考虑流通中相关税费、炼化成本及行业平均利润加以确定。
细则是,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桶时,以原油40美元/桶作为基础价格,再加上正常利润计算国内成品油的零售价格。此时国际原油价格介于40至80美元/桶之间时,按照正常加工利润计算。当国际原油价格超过80美元/桶时,在基础原油价格外,按照逐步缩减加工利润的方式确定成品油价格。如果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时,考虑到各方利益,政府给予石油公司财政补贴,以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升或少升。
成品油价格依据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动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若调价的幅度少于50元/吨时,则不进行调整,累积到下次调价。
有关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学界的观点认为,国内价格随国际原油价格上升而上涨的速度和幅度,要大于国内汽油价格随国际原油价格下降而下降的幅度,即“涨易跌难”。
对此,闫建涛认为,目前国内成品油定价公式都是参考国际油价。目前定价机制很好地反映了国际市场变化,但对于炼油化工企业,油价不是越高越好。最好在55-75美元/桶之间。
高健表示,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挂靠国际油价,10个工作日做一次调整,也可以因为调整幅度太小而搁置不调。所以,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变化,主要关注的是原油半个月左右的价格波动趋势。下游化工品及其他产品的定价机制则主要是市场化定价,原油对下游化工品的影响主要是成本端的推动,但是成本能否顺畅地传导到化工品,也要看具体化工品市场的供需情况。如果供需情况比较差,成本也没法有效传导,会导致化工品利润出现亏损。
干预手段几何?
石油是工业的基础,不论成品油抑或是相关化工品,都会极大地影响中下游企业利润。以快递业为例,快递行业专家赵小敏和其团队测算,如果原油价格维持在100美元/桶以上,计算上油价带来的关联成本上涨,对于快递企业的利润影响至少在3%-5%。
国内的石油企业,大体可以分为上游的油服和勘探企业,中游的炼化企业,下游的加油站等。高健表示,原油价格上涨阶段,对上游企业而言利好最明显,其次是炼化企业。加油站通常来讲利润相对固定,除非在出现发改委调价触及天花板价格,而不再跟随国际油价上调,会导致加油站利润明显收缩。总之,油价上涨对国内石油企业而言更多是利好,但原油价格突破100美元甚至更高之后,对中下游企业可能会产生负效应。
在2016年形成并延续至今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下,石油的价格始终在低位波动,曾在2016年和2020年两次触及“地板价”,但始终未触及过天花板,从这个角度,此次石油上涨是目前定价机制第一次面临“涨”的考验。
应对“涨”,成品油的定价体制中留有政策干预的路径。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及了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即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其使用目的为: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
2016年年底,财政部等部委印发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明确,风险准备金的缴纳义务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风险准备金。
按照这份管理办法,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作用在上述三条外增加了“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一项。
有关此前以及此轮风险准备金的缴纳情况,中国石油管理层曾在2020年3月举行的2019年年度业绩公布电话会上表示,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当年由于文件下发得较晚,对于中国境内股份公司的有些业绩已经披露,2016年风险准备金由母公司代缴,2020年以来油价大幅下跌因此将上缴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从谨慎性角度而言,公司不会将这部分计入收入,而是作为准备金入账,公司正在与政府部分积极共同,争取有利的政策。
但就过往而言,由于准备金成立后并未曾触及天花板,因此,准备金的使用方式尚不明确。
2018年5月3日,财政部在官网披露了一份题为《加强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的几点建议》,提出“ 建议进一步明确风险准备金缴纳的会计处理方式,出台税前扣除和增值税抵扣办法。进一步明确国际原油价格高于‘天花板’价格时,是否对油企实施一定的补贴政策,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以及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具体政策”。“是否”一词可见,至少到2018年政策方尚未形成明确的使用标准。
有关这部分钱怎么收、怎么用?3月10日,一位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的相关企业人士称,相较于利润上缴,这部分准备金的规模有限,不管是上缴还是下发,对于企业的利润影响也同样较为有限。
在财政政策外,上述石油管理办法还留有一条政策路径,即“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高健表示,石油价格上涨对产业的影响要分是买方还是卖方,油价上涨利好卖方,利空买方。原油价格的波动,主要影响石化相关行业,比如油服行业、炼化行业、加油站行业等。对于国内而言,能源价格在CPI中的权重并不高,所以,油价长期上涨多少会带来一定的通胀压力,但这种压力比美国要弱。而且,是否会形成通胀压力,也要看国家进口原油成本是否可控,当然国家也可以通过抛储等方式来平抑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
长期合同有什么作用?
在3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近期俄乌冲突升级,对全球能源市场带来冲击,国际原油、天然气价格进一步攀升。由于中国原油、天然气外采比例较高,会受到影响,进口成本客观上会有所抬升。但总体上看影响是可控的。这是因为,中国一方面是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生产大国,因此能源供应总体是有保障的。中国原油、天然气进口来源已经多元化,而且长期合同占比很高,只要各方按合同履约,进口能够保持总体稳定。
连维良的回答显示了原油大涨背景下,中国能源保障的两条路径,一条是稳住国内能源,特别是煤炭,“煤价稳则电价稳,能源价格的‘基本盘’就稳;另一条,在对原油、天然气方面,则要依靠多元化的长期合同。
在原油暴涨的前提下,长期合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吗?国际关系会否影响我们的能源采购价格?
高健表示,目前国内原油的采购模式主要是长协和点价,民营炼厂多以点价为主。长期采购协议对油价的波动基本不会产生影响,因为采购量大体是确定的,量上来说不会有很大的波动。与俄罗斯关系的好坏,对原油的采购价格影响并不好量化。因为国内进口俄罗斯原油既有长协也有点价,长协定价基准并不公开,所以,不太好判断进口成本高低。点价的话,基本是随行就市,点价成本基本跟随油价波动。通常来讲,低油价时期大规模点价,是可以带来很大的成本优势,高油价时期成本优势不明显。
2009年2月,经过近十五年的谈判,中俄原油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能源谈判机制会谈纪要》,协议内容涵盖中俄原油管道修建、长期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项目。根据协议,从2011年1月1日起,在未来20年内,俄罗斯每年通过管道向中国供应1500万吨原油。
2013年6月,中俄两国签署原油长期增供协议,合作协议达25年,供应总量为3.65亿吨,中国进口俄罗斯原油合同量达到4610万吨/年。具体来看,俄罗斯在先前中俄原油管道1500万吨/年输油量的基础上逐年向中国增供原油,到2018年达到3000万吨/年,增供合同期25年,可延长5年;于2014年1月1日开始通过中哈原油管道每年增供原油700万吨,合同期5年,可延长5年;同时,在中俄合资天津炼厂建成投运后,每年向其供应910万吨原油。
上述石油企业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管输进口长协的模式大体是,修建管道、签订合同时的油价与实时结算时油价的加权平均数,基本上是50:50。从现在的时点看,跟俄罗斯签订的长协需要往10年前回溯,彼时的油价水平就比较高了,相当于我们始终在以较高的价格进口原油。从供需基本面上,原油没有出现供需失衡的情况。从成本角度看,举例而言,长协价格中有50%权重是100美元每桶(基准油价参照2007年至2012年的均价),即便涨到140美元/桶,对于石油企业而言成本波动并不大,但是产品价格可以跟国际原油价格涨跌进行调整,消费者的出行成本将会提高,直接的体现就是多数地区成品油价格迈进“8元时代”。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高歌 宋笛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