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间,央行网站公示2021年12月第三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信息。央行表示,51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于12月21日到期。此前,46家支付机构提出续展申请。央行依法合规审查了有关申请,决定续展40家支付机构,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5家支付机构未提交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市场。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央行开始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央行一共发出271张支付牌照,截至目前,市场上共有228张支付牌照,已注销的支付牌照共计43张。
6家支付机构被中止审查
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央行决定中止对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商联信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 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恢复审查。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查阅《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发现,第二十四条明确, 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二)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的;(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五)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该条款还规定,因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央行及其分支机构恢复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申请恢复审查的,应当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5家支付机构将退出市场
央行公示信息显示,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今年有77家支付机构顺利续展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机构拟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期满后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今年以来,央行分别在5月、8月、12月发布了《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其中,第一批有27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并都向央行提出续展申请。经央行审查后,27家支付机构均成功续展牌照。第二批中,10家支付机构成功续展牌照,中网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牌照不予续展,原因是该公司主动申请了终止业务。
加上今日发布的第三批支付牌照续展信息,2021年到期的89张支付牌照中,77家支付机构顺利续展,6家不予续展,6家支付机构暂时被中止审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