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今年福利将“到期”!这些该享的福利您享了吗?
北京晚报 2021-12-21 14:01

年末岁尾,不少职场人士意识到一些待遇、企业福利还没有享用:有的年假还没来得及休息、有的医药费还没来得及报销……面对企业福利即将“到期”的情况,职场人士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好相关事宜,以免“浪费”应有的待遇。

休年假

没休的年假未必“过期作废”

“马上进入2022年了,今年的年假还没休呢,再不休就来不及了!”高颖突然想起自己还没休成的年假。

“上半年休了半个月的病假,没再好意思请年假;七八月份,又先紧着家里有孩子的同事休年假;到了10月份,一些地方出现疫情,也没想到要休假。现在,眼看就要过期了。”高颖抱怨道,年底了,总结、报告、慰问等工作纷至沓来,忙得不可开交,“这个时候去请年假,肯定不现实,单位也不会批啊!”

那么,没休的年假会“过期作废”吗?能把今年的年假攒到明年一起休吗?如果没休年假,可以获得补偿吗?许多职场人士都对年假存在这样的疑问。

解读

未休年假可跨年度安排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如果今年的年假没休,可以延长到明年再休,到时候把两年的年假连在一起,但只能跨一年度,把三个年度或三个年度以上的年假攒到一起休是不可以的。

年假一般都是员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的主管领导、人事部门批准后休假。如果员工没提,企业一般也不会主动催促员工休假。对于这种未主动申请的年假,人们也大多会认为,这是员工自愿放弃的,没休就算了,怎么可能有补偿呢?

其实还真不是那么回事。

陈某曾在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工作了5年。后因某些原因,公司提出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向其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这时,陈某提出了一个关于年假的补偿问题。原来,他工作的时候,有一年没有休带薪年假,所以希望公司支付补偿。但是,公司认为,陈某是因为自身原因,并没有提出休假要求,而且之前的一年还休了两个月的病假。但最终,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陈某的仲裁请求。

专家解释,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假工资,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从这个规定还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并且书面提出不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报销医药费

享有补充医保别忘及时报销

“保险公司将于12月15日在办公室集中收取在职职工医药费。请广大职工整理好自己的报销票据,及时办理。”进入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很多用人单位都在布告栏里贴出了类似的通知。一些员工颇为疑惑——这是什么意思?医保不是已经实时报销了吗?

“这是咱们公司给大伙儿上的补充医保,跟你们的基本医疗保险还不一样。相当于把你基本医保没报完的费用再给报销一次。”小牛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后才明白,原来医保还能有个“二次报销”。

如今,“六险一金”“七险二金”等已经成为很多用人单位招揽人才的吸引力。企业纷纷在政府硬性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上,为职工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其中多出来的一个险种就是补充医疗保险。

解读

遵循先社保后商业保险

与职工普遍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并非政策强制,而是一种商业行为,是各类保险公司自行推出的保险产品,企业根据自己的意愿为员工购买。过去,能享受这项福利的多是效益较好的用人单位。这些年,企业越来越重视员工的福利问题,补充医保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

补充医保能报销的是社保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起付线之内的部分以及报销之后个人的自付部分等。比如,门诊1800元以内部分及1800元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元以内的部分及1300元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而报销的比例也是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因此,在报销的时候,要遵循先社保、后商业保险的原则。有些特殊情况没有社保实时结算的,要先去走社保手工报销的程序,之后再申请补充医保报销。这个顺序不能颠倒。

年底时,如果单位有补充医保待遇的,别忘了去及时申报。申报时除了黄色的医疗发票之外,还常常需要提交就诊病历、开药底方或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人一定要按照单位的要求提前整理好这些票据,以免材料缺失影响报销。

年终奖

有两种纳税方式可供选择

到了年底,职场人士最为期待的当属年终奖。不过,让大家感到不解的是,年终奖也要交税。最近,小张的手机上频频收到各种新闻推送:《2022年度个税抵扣开始确认!这笔奖金纳税方式有变化》《注意!你的年终奖将有大变化》……点开这些新闻,他发现说的是同一件事情,那就是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则有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可究竟什么是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两者有什么不同?又该怎么选呢?包括小张在内的很多职场人都存在疑惑。

解读

收入不同方案因人而异

中瑞方胜人力资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孙晓川介绍,单独计税是指单独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进行计算;合并计税是指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在2021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可以在这两种计税方式中做出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决定权在纳税人,即个人,而不是作为扣缴义务人的企业,企业可以给建议,但无需替纳税人做决定。

现在,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在于,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到手的奖金才会更多。孙晓川表示,虽然纳税人的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不同,但个税计算公式是固定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变的是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所有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及年终奖都会回到这个计算逻辑。只需要分析出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给出最优年奖金额,就可以了。

当纳税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包含综合所得及年终奖)小于零,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更加节税;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对应最优年终奖金额

例如:小张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则全部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无需纳税;

大张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将36000元适用年终奖政策最优;

老张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0元,将300000元适用年终奖政策最优;

纳税人收入水平不同,最优方案因人而异,需具体情况计算分析,以便确定最优方案。

小贴士

还有这些“小福利”别错过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其他一些年底前可能获得的待遇。

年底双薪

一些用人单位每年年底会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俗称“13薪”。有些效益较好的公司甚至会发放“14 薪”、“16薪”。不过,这笔奖金并非强制性待遇,而是企业自主的激励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年底双薪同样需缴税。

以训兴业培训补贴

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6月28日上线后,越来越多的单位组织职工进行在线培训学习。参培达到一定时长,并考核合格的,单位可申请以训兴业培训补贴。年底前,员工们赶紧学习。

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

目前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保留有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待遇。这也需要年底前办理报销手续。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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